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京云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农民耕种30余年土地被强占,如何维权?

在征地拆迁中,当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针对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时候,被征收方经常会采取违法强拆、强挖强占等方式。那么,农民的承包地被强占,怎么办?今天,通过京云拆迁律师代理的一起胜诉案例,来给大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案件详情
 
 

李先生承包地位于贵州省毕节市某村,自1982年开始,他就在这片承包地进行耕种。后来,该承包地所在位置被某煤炭公司纳入开矿项目的占地范围之内。因双方就征地事宜尚未协商一致,李先生未获得补偿。然而,煤炭公司却强占了他的土地,实施开矿。为了维权,李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土地权属不清,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作出裁定书,驳回了李先生的起诉。

 

为了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更大的侵害,李先生经过和家人协商决定委托京云拆迁律师助其维权。接受委托后,京云拆迁律师拟订了严密的维权方案。第一步先向县政府发出土地确权申请,然而,县政府收到后申请一直未给予答复。

 

县政府未对李先生土地确权申请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显然已经违法。于是京云拆迁律师启动了法律程序,代理李先生将县政府诉至法庭,请求法院:1、确认被告就原告提出土地确权申请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判令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庭审
 
 

 

庭审中,被告县政府答辩称:被告到现在都未收到原告的土地确权申请,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京云律师指出:

 

首先,原告提交的单号为x的快递单查询记录为3月23日投递并签收,签收人:他人收。但原告于3月21日邮寄时已在该快递单上载明收件人为县政府县长,地址为县政府大楼,文件资料为李先生关于对土地权属进行裁决的申请及证据材料。根据常理及邮递习惯,可以认定被告县政府于3月23日收到原告提交的土地确权申请。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之规定,被告县政府应当对原告李先生申请作出处理决定,但其至今未对原告申请作出处理,其不作为违法。被告答辩理由不能成立。

 

经过庭审质证、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京云拆迁律师部分意见,判决:责令被告县政府对原告土地确权申请作出处理决定。

 

每一起拆迁维权案件,其中牵扯着诸多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而维权方案的制订设计需要考虑各个环节。本案中,针对耕种30余年的承包地被强占,土地确权成为维权关键!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起诉,获得了法院支持。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及时获取帮助。

【京云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农民耕种30余年土地被强占,如何维权?
【京云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农民耕种30余年土地被强占,如何维权?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