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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律师-在土地征收期间怀孕的胎儿有补偿吗

  李女士的家乡要修建高速公路,她和丈夫的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如今李女士怀有5个月的身孕,她想知道,在土地征收期间怀孕,胎儿能否获得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集体土地征收律师-在土地征收期间怀孕的胎儿有补偿吗

  在征收集体土地时,是否应该将胎儿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预留相应份额?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我国以往的判例中,胎儿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般会得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召开村民会议,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就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进行表决,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村民会议的表决结果不得剥夺胎儿的正当、合法权益。鉴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权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基本权益,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土地补偿费分配权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产生。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应该给胎儿预留一定份额。

  但是,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认定。比如,胎儿的父母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女方怀孕时间是在征迁公告发布之前还是之后。另外,若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作出的征收决定中对符合安置条件人员、安置对象的认定条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安置标准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的,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分析胎儿能否获得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征收律师-在土地征收期间怀孕的胎儿有补偿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人:刘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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