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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房屋拆迁征收土地信息_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1年7月22日,河南洛阳相关部门发布了最新一批征地信息,来看看都有哪些片区“榜上有名”吧。值得提醒的是,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司法实践中,征地拆迁过程中难免会有些纠纷产生,这时候往往需要河南洛阳的拆迁律师。但是,河南洛阳的拆迁律师未必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不少地方当地关系错综复杂,河南洛阳的拆迁律师可能更难绕过,维权也因此更难实现。

房屋拆迁征地补偿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洛阳市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洛龙区白马寺镇等2个镇(街道)、帽郭村等2个村集体农用地1.7351公顷(耕地1.7146公顷、农村道路0.0205公顷)、建设用地3.1405公顷。以上共计4.8756公顷,拟作为洛阳市实施2017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帽郭村农村道路、西至帽郭村水浇地、南至帽郭村村庄、北至帽郭村村庄;

    地块2:东至帽郭村生产路、西至帽郭村水浇地、南至帽郭村村庄、北至帽郭村村庄;

    地块3:东至龙门社区地界、西至槐树湾村村庄、南至槐树湾村村庄、北至槐树湾村村庄。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住宅和商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洛龙区白马寺镇帽郭村集体土地4.3624公顷,其中农用地1.7351公顷(耕地1.7146公顷、农村道路0.0205公顷)、建设用地2.6273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关林街道槐树湾村集体土地0.513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洛龙区政府拟组织新区开发办公室、白马寺镇政府、关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洛龙区政府拟召集区发改委、信访局、财政局、白马寺镇政府、关林街道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李村镇等2个镇、上庄社区等4个社区集体农用地18.9159公顷(其中耕地15.3546公顷、林地2.5637公顷、其他农用地0.9976公顷)、建设用地9.1367公顷、未利用地1.2146公顷。以上共计29.2672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2:东至道湛街、西至用地界、南至韩村巷、北至福民巷;

    地块3:东至提驾庄街、西至光武大道、南至用地界、北至司马光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项目批准后拟作为教育用地、住宅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诸葛镇司马社区集体土地2.049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95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981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西马社区集体土地8.7078公顷,其中农用地7.2648公顷(耕地6.7452公顷、林地0.0356公顷、其他农用地0.4840公顷)、建设用地1.3574公顷、未利用地0.0856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诸葛社区集体土地5.9368公顷,其中农用地1.1191公顷(耕地0.9146公顷、其他农用地0.2045公顷)、建设用地4.8177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土地12.5729公顷,其中农用地8.4823公顷(耕地5.7432公顷、林地2.5281公顷、其他农用地0.2110公顷)、建设用地2.9616公顷、未利用地1.129公顷;

    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组织伊滨区征迁处、李村镇人民政府、诸葛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建议大家在遇到纠纷时,不要和拆迁部门发生冲突,有意识地收集证据,不同意的不签字,可以咨询专业做征地拆迁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比直接就地找河南洛阳的拆迁律师要更稳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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