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外情协议有法律效力

现代社会诱惑太多,很多人把持不住就出轨。所以现在很多夫妻婚前都签协议,以此来约束对方,稳定婚姻关系。但是所谓的婚外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姻忠诚协议有什么讲究?以下小系列会给你详细解答。
婚外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第一,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
《婚姻法》已经明确具体列举了对方因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而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即:重婚;配偶和另一个人住在一起。其他不忠实是轻微不忠实,属于道德调整范围,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二、情感协议侵犯了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是法定权利,不是约定权利。以协议方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违反《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如果约定了不和异性单独约会、不藏私房钱、互不出轨,那就是完美的婚姻状态。如果约定的内容能够实现,人就会生活在真空中,这在现实社会中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三,如果情感协议被赋予法律效力,基于相互信任的婚姻关系也恶化了
成为感情和金钱平等交换的商品。金钱补偿了情感的果实,只能进一步贬低人的社会观念中的情感,因为情感正在离开人的内心体验,向金钱靠拢。婚姻情感协议的目的是通过外力维持情感,这与情感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是相悖的。遭受感情的丧失是人类正常情绪的体验,法律无法为其提供救济。当法律深深卷入感情时,人类可能会失去更真实、更丰富多彩的生活。法律如果要尊重情感,就不能把情感作为法律规范的对象。所以法律只需要保护婚姻,不需要保护两性之间的情感。
第四,婚姻情感协议订立时的自愿性与一般合同订立时的自愿性有很大不同
婚姻情感协议是双方自愿执行的,这是一个基于表面现象的简单结论,缺乏深入分析。当事人在法庭上拿到协议,很可能是原喜怒哀乐下的博弈,是情感产物。因此,婚姻情感协议的订立和履行应当属于外人无法梳理的家务事,当事人是否认真对待,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作为公权力的法律,不应该过于深入地介入个人私生活,否则会大大削弱道德的作用。
分手费是通俗说法,不是法律概念,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虽然分手费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对方自愿交费且不损害他人利益,无论自愿交费叫分手费还是青春损失费,法律都不禁止。而且如果是自愿缴费的,也不能以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退款。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邵阳婚姻继承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hunyinjicheng)提供邵阳市婚姻继承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