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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债权人手上买房风险一房二卖处罚

  从债权人手上买房说明房子进行抵押了,购买被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风险:。

  1,重复抵押,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会选择将部分房源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的贷款,另一方面又为了加速回笼资金,在未经银行同意且没有告知购房者该房源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就对该房源进行出售,这种重复的交易给房屋权属登记带来隐患。

  2,多方利益冲突,利益冲突风险往往发生在开发商将房产抵押给多方的情况下,比如开发商将房产同时抵押给银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抵押人,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房产,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无法偿还抵押贷款,房屋的归属问题处理起来将会错综复杂,轻则延误购房者收房,重则购房者所购房屋产权遭遇转移。

  3,退房难,开发商恶意隐瞒抵押情况,要么是补办解押手续,继续完成房产交易,要么是支付违约金,同意购房者退房,但是,通常情况下退房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维权将会是个漫长的过程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一房二卖怎么处罚。

  (1)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

  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应对第一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根据《司法解释》第八,九条规定,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一房二卖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

  无效合同的善意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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