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拆迁蜂拥而至,已经成为时下非常热门的话题,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那么如果拒绝接受强拆可以起诉吗?强制拆迁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强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将为您做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服强制拆迁可以起诉吗
1.是的。
2.《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活动中行使行政权力,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单方面行为。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强制拆迁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制拆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立即查明参与强拆的人员和单位,然后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可以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专线举报。
三、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制拆迁的目的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这是行政强制拆迁合法性的必备要素。
适用于行政强制拆迁的公益性项目主要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共建设项目,如国防、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博物馆、医院、环保等。但无论如何,拆迁建设项目必须是公益性的,才能被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强制拆迁房屋,否则只能按照民法中的合同行为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拆迁人和被拆迁户完全是自愿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在没有政府干预的相互协商博弈中达到自然的利益平衡。
拆迁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公平合理地取得并补偿产权人的土地、房屋和财产。被搬迁者完全有意愿决定是否搬迁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搬迁,拆迁人和政府都无权实施强制搬迁。
2.司法搬迁由区、县房产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一、不服强制拆迁可以起诉吗
1.是的。
2.《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活动中行使行政权力,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单方面行为。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强制拆迁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制拆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立即查明参与强拆的人员和单位,然后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可以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专线举报。
三、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制拆迁的目的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这是行政强制拆迁合法性的必备要素。
适用于行政强制拆迁的公益性项目主要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共建设项目,如国防、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博物馆、医院、环保等。但无论如何,拆迁建设项目必须是公益性的,才能被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强制拆迁房屋,否则只能按照民法中的合同行为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拆迁人和被拆迁户完全是自愿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在没有政府干预的相互协商博弈中达到自然的利益平衡。
拆迁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公平合理地取得并补偿产权人的土地、房屋和财产。被搬迁者完全有意愿决定是否搬迁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搬迁,拆迁人和政府都无权实施强制搬迁。
2.司法搬迁由区、县房产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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