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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4名村干部虚报土地亩数 骗200万征地补偿款

    近日济南市纪委近日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其中一个村的4名村干部通过虚报土地亩数的方式,共计骗得2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据通报,2014年,历城区唐冶街道北官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洪友、村委会原主任王明林、党支部原委员刘洪山、村委会原委员王明臣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虚报土地亩数骗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其中,刘洪友参与骗取补偿款147.6万元,实得64.8万元;王明林参与骗取235.44万元,实得87.84万元;刘洪山参与骗取118.8万元,实得25.2万元;王明臣参与骗取118.8万元,实得36万元。2016年9月,历城区纪委分别给予4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章丘市宁家埠镇宁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宁水玉侵吞村集体财物等问题。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宁水玉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村集体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7万元;2010年至2014年,个人将村集体资金95.36万元私存。2016年3月,章丘市纪委给予宁水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济南市纪委还通报了商河县殷巷镇十排赵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宗银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以及章丘市农业局植物保护站原站长陈刚索取、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律师点评】
      近年来村干部私自侵吞征地补偿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征地过程中很多信息不公开透明。法律明确规定无论是征地批复还是征收补偿安置,甚至征地数量、位置都要精确到村民进行公开。缺乏群众的监督必然导致权力的腐败,目前农村征地相应的程序并不规范,建立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已经势在必行。征地过程首先要做到公开透明,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将征地信息予以公开公布,如土地征用公告程序、审批程序、土地转让费、征用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都要予以公开公布,通过增加透明度让可能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环节公开,减少违法操作空间。乡镇政府要对村级事务管理切实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经管、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比如,有的地方设立“村账乡管”的制度,给村干部随意开支、随意报销、巧设名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念“紧箍咒”。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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