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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林地征收律师-征地拆迁强制占用土地没有补偿怎么办

  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应该先补偿后搬迁,行政机关未经法定的征收程序不得强制占用个人承包的土地。那么,征地拆迁强制占用土地没有补偿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北林地征收律师-征地拆迁强制占用土地没有补偿怎么办

  湖北随州常先生承包的林地因为被征收,但有关部门在尚未与他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制占用了该地。常先生后续曾多次与有关部门协商补偿无果,所以委托律师先提起了信息公开,获得征地文件和补偿标准后,再向有关部门邮寄补偿申请,最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需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申请书,由被申请的部门进行答复,依法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是土地征收的组织实施主体,负有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邱云刚请求判决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请求,应予支持。

  因此,本案中的常先生根据信息公开结果,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有法有据。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湖北林地征收律师-征地拆迁强制占用土地没有补偿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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