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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合理的拆迁怎么办?

  在房屋拆迁的时候,如果遇到不合理拆迁该怎么办呢?普通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法律解读。
  一、行政复议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必须先复议再诉讼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3.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5.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的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以上就是对于面对不合理拆迁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对此,如果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及时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撰稿:魏苗苗
  类型:伪原创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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