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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律师-买来10年未过户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是谁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住房交易已经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早年前售卖给他人的房屋未过户,当初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农村房屋拆迁律师-买来10年未过户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是谁的

  李某十多年前想去城市发展,因而将自家农村的房子售卖给同村张先生,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张先生也向李某支付了相应的交易金额,但未办理过户转让手续。如今张先生购买得来的房子纳入征收范围,李某以未过户房屋仍属于自己产权为由,认定当初签订的合同无效,要求分得安置补偿款。

  案件就涉及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而言,即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相互转让农村宅基地上的住房,应认定有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交易涉及双方利益,签订合同时因明确条约内容,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切勿感情用事造成不必要的纠纷。若无法协商解决,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农村房屋拆迁律师-买来10年未过户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是谁的”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妥紫荣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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