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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拆迁律师详解补偿协议被认定无效如何维权-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征地过程中,总有部分征收单位会因各种原因不愿或不能履行已经签订的补偿协议,那么此时被征收人应当如何维权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养殖场拆迁律师详解补偿协议被认定无效如何维权

  养猪场拆迁补偿案例:

  张庆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家乡的养殖大户,在当地有一处合法的猪养殖场,2018年,当地因城市化改造进行拆迁,张庆海的猪养殖场被纳入了征收范围,随后,张庆海便对猪养殖场中的存量猪进行了处理,并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以产权调换的形式进行补偿。

  然而张庆海交出房屋后,说好的安置房却迟迟没有落实,村委会给出的解释是,因为政策的调整,约定给予张庆海的安置房无法实现,因此之前鉴定的协议无效了,征收方决定以货币的方式补偿张庆海。

  对此,张庆海不能接受,于是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村委会的决定合理吗?

  律师表示:依法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如果确因政策调整导致合同约定的安置房无法实现的,双方应当从新协商签订新的补偿协议,并参照原有协议的约定从新确定补偿方式及金额。

  本案中,双方第一次签订的协议约定补偿方式为产权置换,而村委会径行决定改为货币方式补偿是不合法的。此外,如因征收方无故不履行已经签订的补偿协议,被拆迁人除要求其履行外,还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养殖场拆迁律师详解补偿协议被认定无效如何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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