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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拆迁律师-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最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需各地结合当地政策,适用《土地管理法》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补偿标准。那么,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最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拆迁律师-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最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宿迁的盛先生有始建于2008年之前的房屋一套,还有100多亩土地,为集体土地性质。因为修建高速公路被征收,道路施工后毁坏水稻,100多亩土地以2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但一直未结清补偿款,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除后也未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要给予被征收人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可以与征收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的征收方未履行补偿协议,违反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盛先生可以以此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方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江苏拆迁律师-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最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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