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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危房拆迁能说拆就拆吗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应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进行。那么,危房拆迁能说拆就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危房拆迁能说拆就拆吗

  浙江杭州宋女士的房屋建造时间久远,有关部门和她签订协议,要求限期拆房,给予一定的补偿款。王女士限期未拆,有关部门便将该房鉴定为D级危房,实施了强制拆除。

  根据当地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规定条件下可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的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采取解危措施。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启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需要对危险房屋实施拆除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

  因此,法律对房屋的解危流程和有权决定拆除的行政主体都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如遇行政机关违反上述法定流程作出强制拆除等行政行为的,应及时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而本案中的行政机关拆除王女士的房屋明显有一定的随意性,王女士可以委托律师对拆除房屋的行政主体以及拆除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针对其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浙江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危房拆迁能说拆就拆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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