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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在法律意义上要如何区分(选择之债和简单之债的区别)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在法律意义上要如何区分(选择之债和简单之债的区别)

一、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在法律意义上要如何区分

选择之债可约定选择权归债务人、债权人或第三人行使,无明确约定时,归债务人行使;选择权人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转归债权人享有。(具体讲这个区分主要是学理上的、实践中意义不大。)以上三个问题,逐一回答如下:1、没有2、不能3、乙可以这样要求。注:如需帮助,发邮件至refsh910@sina.com

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的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简单之债的标的无可选择,须按确定的标的履行,而选择之债则须于债的履行标的特定后才能履行。

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按分之债和连带之债 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主债和从债

即简单之债。这就是选择之债,变成了不可选择的债。在权利人做出选择之后,这个债的内容就确定了(或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完成任何一项都可以使得你的债权消灭举个例子,即是在形式形成权中的选择权。而这一选择:他把东西修好,恢复原状的行为之债;也可以是赔偿你损失的金钱之债。债的内容可以是,产生了侵权之债:比如甲把你的东西弄坏了

都一样,都是债。种类物是可以替代的。比如说大米、苹果、货币等等,这些东西的债就叫种类物之债。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叫特定物。比如说一栋商品楼其中的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在位置、空间上只有这一个,没有第二套房子和他是一模一样的,这套房子就是特定物。有时候种类物是可以转化为特定物的。比如说你想买某个品牌某个型号的手机,这时这个手机有很多,是种类物,你看中了其中的一个。结果钱不够。你给售货员说我就要这个手机你给我留着,我去买。走的时候给这个手机上挂了个手机链,这时这个手机就是特定物了,因为你已经给它具体化了。不知道解释的清楚不?

简要回答就是这样了特征:1 债权是给付请求权 2 债权是相对权 3 债权在效力上具有平等性 4 债权之创设具有任意性 区分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法律意义是: 1 特定物之债的履行,除非债务屡行前标的物已灭失,债务人不得以其他标的代为履行,种类物之债不存在这个问题。 2 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所有权可自债权成立时发生转移,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亦随之转移;种类物之债的标的物只能自交付起转移,其以外灭失的风险也将自交付之日转移。

二、选择之债和简单之债的区别

选择之债可约定选择权归债务人、债权人或第三人行使,无明确约定时,归债务人行使;选择权人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转归债权人享有。(具体讲这个区分主要是学理上的、实践中意义不大。)以上三个问题,逐一回答如下:1、没有2、不能3、乙可以这样要求。注:如需帮助,发邮件至refsh910@sina.com

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的债。由于简单之债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机会,因此又称为不可选择之债。在简单之债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简单,一般不容易发生争议。选择之债,是简单之债的对称,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凡物或者行为、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以及债务履行期限、时间、地点、标的物的数量等,在选择之债中均可用于选择。

  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 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从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 所以又称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 

即简单之债。这就是选择之债,变成了不可选择的债。在权利人做出选择之后,这个债的内容就确定了(或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完成任何一项都可以使得你的债权消灭举个例子,即是在形式形成权中的选择权。而这一选择:他把东西修好,恢复原状的行为之债;也可以是赔偿你损失的金钱之债。债的内容可以是,产生了侵权之债:比如甲把你的东西弄坏了

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按分之债和连带之债 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主债和从债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 例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再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凡物或者行为、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以及债务履行期限、时间、地点、标的物的数量等,在选择之债中均可用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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