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萨拉托夫州史上最高额破产追责案:法院驳回破产管理人请求



案件情况


跨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ООО «Межрегиональная инвестиционная компания»,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为本案破产债务人,公司负责人维克多·杜力诺夫,自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中旬任公司总经理。

投资公司运营期间,曾为集团母公司伏尔加桥梁公众型股份公司(ПАО «Волгомост»,以下简称“桥梁集团”)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其中包括就桥梁集团向俄罗斯外贸银行(ВТБ)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9亿卢布。因桥梁集团未履行还贷义务,投资公司产生了巨额的担保责任债务。

俄罗斯外贸银行向萨拉托夫州仲裁法院申请投资公司破产,破产申请债权额72.3亿卢布(本金59亿卢布,违约金13.3亿卢布)。

2017年,投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的资产价值和债务申报状况查明结果如下:

1. 公司资产价值仅为8000万卢布。

投资公司名下资产有位于萨拉托夫州账面价值1.29亿卢布的土地(根据评估,该地块市场价值仅为8000万卢布)、账面价值2.355亿卢布的债权和股权(鉴于其债务人和投资企业均已注销,所以该部分资产已无法变现)。也就是说,投资公司有效资产价值仅为8000万卢布。

2. 公司债权人申报总额为96亿卢布。

在此状况下,投资公司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总额已高达96亿卢布,其中,因给母公司桥梁集团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俄罗斯外贸银行72.3亿卢布,俄罗斯储蓄银行(Сбербанк)18亿卢布。

2018年,破产管理人向萨拉托夫州仲裁法院申请,要求投资公司负责人杜力诺夫对破产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субсидиарная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同时,俄罗斯外贸银行也提出申请要求杜力诺夫承担19亿卢布的补充清偿责任。

2020年,萨拉托夫州仲裁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要求杜力诺夫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请求。


管理人观点


1. 公司负责人未履行申请破产的法定义务,应依法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据俄罗斯外贸银行提供的证据,投资公司在2015年1月1日已经资不抵债,公司负责人杜力诺夫本应在2015年1月期间向法院申请破产(详见《俄罗斯联邦破产法》第9条第1款和第2款),但却未履行该法定义务。依照《俄罗斯联邦破产法》第10条第1款规定,杜力诺夫应对投资公司破产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相关法律问题参见《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公司负责人未依法申请破产应承担的责任界限》,链接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MwpPjaji1S4JIJH0ccJxeA)。

2. 公司负责人履职不当,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应依法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杜力诺夫作为投资公司负责人,使投资公司因给集团母公司提供担保产生巨额债务,比重超过破产债务总额的90%,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一审法院观点


1. 本案中,公司负责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法定义务产生于2017年,且俄罗斯外贸银行已提起破产申请在先,负责人未履行申请破产法定义务的理由不成立。

杜力诺夫自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期间,担任投资公司总经理。

根据破产管理人提供的财务数据分析,2014年至2016年初,投资公司一直具有偿债能力。直至2016年年中,公司资产仍高于负债,仍具偿债能力。当时公司负债1680万卢布,资产3.64亿卢布(土地、债权、股权未发生减值)。

2016年年中,母公司桥梁集团贷款期限届满且未履行还款义务,此后,投资公司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投资公司状况,杜力诺夫应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法律义务产生于2017年,但在此之前,债权人俄罗斯外贸银行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破产申请。

2. 投资公司负责人提供担保时,对母公司桥梁集团的偿债能力评估合理,其履职行为与破产公司债权人损失不存在关联性。

2015年1月1日,母公司桥梁集团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近620亿卢布,并正在履行很多大型项目,据此,杜力诺夫对桥梁集团偿还贷款能力评估为良好,具有合理性。

经法院查明,所有金额较大的合同,包括担保合同在内,都是在投资公司出现破产迹象之前订立的,而且部分担保合同是在杜力诺夫担任公司负责人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未有证据证明,杜力诺夫的行为与投资公司债权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联系,驳回要求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请求。目前,本案已进入复审阶段,投资公司破产案将延期至2020年4月21日审理。

来源:

https://www.business-vector.info/arbitrazh-otkazalsya-vozlozhit-rekordnuyu-subsidiarku-na-e-ks-direktora-kompanii-ruchavshejsya-za-kredity-saratovskogo-volgomosta/?fbclid=IwAR3FNKRypksXOWvjccc1Q4bJ1iuLjyBzN2QPYEusrsle6hDA5bUc0UByGWg





作者:霍晓倩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律师

电话:+8610-88459919

手机:+86-18611704842

电邮:xindalihxq@126.com

网站:www.xindalilaw.com


邵阳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