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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倩:边民互市贸易的韭菜,还能割多久?

疫情持续肆虐,但广西边民互市贸易,经过2020年短暂下滑后(283亿元人民币),2021年成绩斐然,贸易额高达4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48.3%,甚至超过2019年395亿元的水平,占广西外贸总额的7%,边民互市贸易似乎又恢复了活力和繁荣。不过,这一切不能说明,广西边民互市贸易,从此启稳向好,健康合规,且看下面另一组数据: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边民互市贸易渠道走私犯罪案件36起(未上网公开的案件,不在统计数据范围内,据说是公开的2-3倍),2021年边民互市走私犯罪案件17起,2021年边民互市走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52%。


以上数据说明,2021年度,海关缉私对边民互市走私的打击力度呈现阶段性减弱(暂忽略立案和判决的时间差因素),打私力度减弱是不是贸易量回升反弹的原因?边贸打私力度与边民互市贸易规模,是否呈现此消彼长的状态?看看下面这组数据及其曲线图,对比之下,也许能够说明这个问题。


2016年至2020年间,边民互市贸易额每年逐年下降,但2021年开始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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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20年间,边民互市走私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但2021年开始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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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民互市贸易额和走私案件数量呈反比例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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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2016-2021年间的贸易数据、走私数据和曲线图表,可以基本判断:什么时候边贸打私力度大了,边民互市贸易量就减少,什么时候边贸打私力度减弱了,边民互市贸易量就增加。2012年以来的10年间,在广西边贸活动中,一直上演着这种边民互市贸易和海关缉私之间的猫抓老鼠游戏。然而,这不仅仅是一场游戏,这十年间,办案部门已经摧毁了一个又一个边贸走私团伙(2012年-2016年间,立案查处约计400起案件),抓捕并审判了一个又一个走私主体,致使一个又一个的家庭和企业已经承受或者正在承受着不能承受之痛。


与此同时,广西各口岸地方政府,从边民互市贸易中稳稳地征收了巨额的税费。从2016年至今,按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边贸交易额共计2939.9亿元,地方政府至少征收100亿左右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3%征收率计),除此之外,根据广西各地方政府出台的《边民互市进口商品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还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等。除各口岸的地方政府之外,边境地区的边民在互市贸易中也有所获益,每个边民每天出租《边民证》收入少至20元,多至100元,边民“化整为零”搬运互市贸易货物,也可以赚取劳动报酬,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边民的就业问题,商业繁荣的同时,带动酒店业和饮食业的发展,也给当地边民增加了就业和收入。所以,边民互市贸易的崛起,确实带动了广西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使一部分边民脱贫致富。


但是,这些年来,一波又一波从事边民互市的当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因涉嫌走私倒了下去,但在利益驱动下,又有一波又一波的福建、广东、浙江,甚至山东的企业,不远千里、赴汤蹈火地来到广西边境,继续边民互市贸易的生意。今后一段时间内,只要国家边民互市免税政策不变,边贸企业将会继续在广西边境冒险,海关缉私会继续在边境打击互市走私,地方政府也会继续在边境口岸征收着边贸企业的各种税费,三种力量只有动态平衡,不可能动态清零。


对于国家免税优惠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利弊分析,我们不做太多的判断,下面仅就边民互市走私案件相关的几个问题,结合我们的办案体会,谈几点看法,供各界参考:


案例:董某某边民互市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水果案


简要案情:2016年,董某某从外省来到广西凭祥创业,注册登记公司并从事边民互市贸易生意。该公司在越南设立工厂,向越南当地的果农收购火龙果、龙眼等水果,并进行分拣、包装、运输至广西、云南等边境口岸的越南一侧,委托清关公司,向中国海关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申报免税进口,再运输到全国各地销售。


案件处理:一审法院查明认定,2018年-2020年间,董某某公司共计以边民互市贸易进口水果约10亿元,偷逃税款3亿元,一审法院判处公司罚金3亿元,对董某某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判决要点:司法判决认为,边民互市贸易的合法主体是边境居民(边民),政府鼓励边民以个人或者合作社的形式开展互市贸易,因公司不具有边民互市贸易的主体资格,公司假借边民开展互市贸易,属于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国家税款,构成走私犯罪,应根据《刑法》第153条追究刑事责任。


边贸企业到底做错了什么?


很多涉案的边贸企业,一直搞不清楚自己以边民互市进口货物,为什么是走私犯罪?自己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来到广西边境,在口岸城市设立公司,从事边民互市贸易,向地方政府缴纳税费,向海关申报并通关放行,而且政府也一直鼓励做大做强,公开经营多年,地方政府从来没说这是违法的,海关也一直放行,突然之间就变成了走私犯罪,有点想不通。


我们认为,正如上述案例的一审法院判决所述,边贸企业以边民的名义向海关申报免税进口货物,“企业”利用了“边民”的免税优惠政策,大量从边民互市贸易渠道免税进口货物,不仅少缴漏缴税款,而且背离了国家对边民互市制度的设计初衷,偷逃国家税款,所以构成违法,这便是企业的过错所在。


边民互市的政策初衷是什么?


边境居民,长期守疆戍边,边境地区,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发展受到自然和国家安全等因素的制约,边境地区经济落后、居民生活困难。国家为了改善边民生活,设立边境地区互市贸易市场,给予边民互市贸易税收优惠政策,边境居民每天可以从市场上免税购买8000元清单商品,用于市场销售获利,以增加边民收入,改善日常生活,仅此而已,这可能就是边民互市经济本来应该有的样子,也是制度设计的初衷。


但长期以来,由于边民互市贸易受到货源、资金和销售市场等因素的制约,边民主导的边民互市贸易无法规模化发展,有些企业看到了这个商机,带着资金,直接到越南或者第三国市场采购货物,以边民的名义从越南申报进口,再销往全国各地。短短的5-6年间,边贸企业从这种途径进口的货物价值高达3000多亿元,带动了边民互市经济的发展,造就了目前边民互市经济的繁荣局面。


地方政府在边民互市中充当什么角色?


参与边民互市贸易的主要是四个角色,即边贸企业、边境居民、地方政府和海关。边贸企业负责找货源、找市场、找资金,边境居民提供《边民证》和劳动力,海关负责审核货物单证、通关放行,地方政府负责边贸企业注册登记、收取各种税费、签发《边民互市贸易物品放行单》。企业将越南运输过来的整柜货物“化整为零”后,以边民名义向海关申报,海关审核通过,地方政府收取各种税费,企业再“化零为整”后,地方政府商务部门向企业出具《边贸放行单》,将货物整柜发送到全国各地市场销售。


但是,根据边民互市贸易的政策规定,享受免税进口政策的主体仅限于边境居民,所以,无论是海关的申报单,地方政府商务局出具的货柜边贸放行单,还是地方政府收取的税费,上面只记载着边境居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表面上看上去与边贸政策完全相符,实际上从越南甚至从第三国转运进境的海产品(如厄瓜多尔白虾)、水果(如泰国榴莲),并非边境居民而是边贸企业购买的货物。


如果你到广西东兴或者凭祥等地边境地区去看看就知道,哪个边境居民将每天8000元的边贸货物运回家或者在市场上摆摊零售?哪个边境居民每天支付8000元的钱去购买互市货物?哪个边境居民自己掏钱向政府缴纳税费?地方政府为了将边民互市的规模做大做强,想方设法为边贸企业开通对外支付货款的付汇通道,主导设立边民互助合作社,助力边贸企业清关和物流,尝试设立边民互市货物的落地加工区,让边贸企业免税进口货物貌似合法。然而,这一切都无法改变边贸企业假借边民大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违法性,国家不会让边民互市成为税款大量流失的洼地,海关还是一直会把缉私利剑指向边贸企业的。


边贸走私案件都是如何处理的?


2016年-2021年间,边民互市走私犯罪案件的生效判决,公开上网119起,其中,广西地区28起,云南地区27起,湖南地区23起,浙江地区11起,山东地区7起,北京地区5起,福建地区4起,涉案走私货物主要是冷冻海产品、水果、坚果和香料等。这些案件绝大部分都是按照《刑法》第153条走私普通货物罪予以定罪量刑,偷逃税款250万元以上的(单位犯罪500万元),大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12年以来的10年间,按照查处案件450起,每起案件平均涉及2个企业(边贸公司和清关公司)和5个被告计算,被判处刑罚破产倒闭的企业约900家,获刑人员2000多人,那么就有2000多个家庭破碎或者正面临破碎,许许多多的未成年子女无法得到良好教育,均可能成为社会负担。这其中,有企业的错,钻政策漏洞,打擦边球,为节约经营成本,追求高额利润而铤而走险;但也有管理部门的错,知道有些边贸企业假借边境居民名义,开展互市贸易,大量免税进口货物,偷逃国家税款,但由于各种原因,管理部门却不予及时引导和纠正,包容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错了,海关缉私利剑出击,检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考虑营商环境,绝不对边贸企业手下留情;而管理部门错了,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反正一个企业倒下去了,再向另一个边贸企业继续收取税费,直到这个企业再被查处倒下为止,如此往复,收割着边贸企业的韭菜。


俗话说“海水不干、走私不断”,只要边民互市免税政策不变,边贸企业会一直前往边境冒险,管理部门还会继续收割着韭菜,缉私也会继续亮剑,但看在不全是边贸企业过错的份上,检法机关对涉案单位和个人适当从宽处理,给企业一条生路,给个人一个从良的机会,也许更是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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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  倩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林倩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贸易与海关法律事务中心总监、海关法律业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公众号“老林说法”撰稿人,《老林说法》专著作者,进出口贸易和海关法律业务领域专家型律师。擅长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纳税和行政处罚争议解决,以及贸易合规咨询等法律业务。历年执业期间,林倩律师先后为多家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提供了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特许权使用费和转移定价等纳税争议解决的法律服务,为海关行政处罚争议解决提供了法律服务;在棉花、木材、成品油、海产品、动物食品、电子产品和固体废物等商品领域,为低瞒报价格、边民互市贸易、跨境电商和携带违禁品等走私犯罪案件提供了优质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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