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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10.05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2010.05至今 山东百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自1996年5月份从事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一直秉承“诚信、务实、沉稳、高效,努力追求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先后办理刑事案件100余件,其中黄某某涉嫌侮辱案、费某涉嫌强奸案、唐某涉嫌贪污案、王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案等均无罪辩护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案件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代理原告北京鑫东仁科贸集团东明天然绿色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高洁天然洗涤有限公司转让财产纠纷案、代理李某、孟某等38名原告诉被告李某某、于某、张某等侵占财产纠纷案,均成功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因律师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菏泽市十佳律师、《浅论离婚诉讼中的彩礼返还》被评为2007年度全市律师优秀论文奖,2012年被评为菏泽市诚信律师、2014年被入选东明县法律专家库。自2006年至今被聘为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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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中杰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至今一直从事法律专职工作,2005年至2012年执业于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2012年创办山东青宇律师事务所,并任律所主任。擅长办理经济、刑事、金融、房地产等案件,尤其在经济案件、涉外案件、企业法律顾问及外商投资领域有专攻。曾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菏泽市财政局、山东天王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等知名经济纠纷案件。2006年4月,被菏泽市人民广播电台《社会与法》栏目聘为特邀主讲嘉宾;2007年5月,被美国P&M贝瑞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国P&M贝瑞克纺织有限公司、丹麦P&M贝瑞克服务有限公司聘为驻中国常年律师团成员。... 咨询电话:18369010588 E-mail:sdfanzhongjie@163.com
王兴春律师曾从事多年电视新闻记者工作,其新闻作品多次获得全国及省级新闻奖,本人多次评获“优秀记者”称号,2009年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此后正式进入法律服务行业。王兴春律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并在多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使王兴春律师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其工作业绩连年突出,因专业精湛,态度忠诚而受当事人信赖。
李安君、男、山东天地方圆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法律本科毕业。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正式执业、2006在天地方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到今。
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菏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菏泽市第十六届、第十七届、第十八届、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先后担任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第三、第四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先后被评选为全省十佳律师、全省优秀律师、全省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菏泽市优秀人大代表、菏泽市人大优秀议案先进个人,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三次,个人三等功一次。2013年1月,被省总工会、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联合评选全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015年8月入围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016年7月,被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聘请为山东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成员。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先后被山东省政法委等部门评选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全省诚信服务先进单位等,自2006年至2016年已连续10年被团省委授予全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先后在《中国律师》、《法学》、《律师与法制》、《律师世界》、《北京律师》、《福建律师》、《江西律师》、《中国律师与法学家》、《律师天地》、《律师》、《山东律师》、《山东法学》、《山东审判》、《法制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齐鲁晚报》、《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研究》、《疑案精析》、《律师业务理论与实务》、《律师业务论文选》等国家级和省部级法学刊物、律师专业刊物以及法学著作上发表学术论文七十多篇,其中有19篇学术论文分别获省、市(地)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优秀成果奖和金剑文学奖,并与著名民商法学家刘士国教授(原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合作共同完成了“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研究项目”--《特别法的侵权责任研究》这一重点研究课题。
肖彦,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 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自2001年至今为专职律师,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牡丹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肖彦律师执业10多年来,曾先后为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菏泽市邮政局、菏泽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市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审查了大量的合同,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办理了许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为顾问单位和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人身损害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肖彦律师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规定;熟悉各类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 乐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多次被评为菏泽市优秀律师。肖彦律师执业以来,工作严谨、认真,以较深的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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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法学本科。2014年在济南章丘市人民法院工作,2016年加盟山东盛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