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
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位于菏泽市昆明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牡丹区委区政府西侧。自胜建所以来始终致力于建立优异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提供优质尽责的服务,同时拓展新的服务领域,使自胜律师始终站在社会经济法律发展的前沿,为客户提供第一时间的法律服务。 品质成就未来,态度决定发展。我们将秉承“专业高效、合作共赢”的服务宗旨,坚持客户至上,塑造品牌形象,始终以卓越的服务品质、勤勉的服务态度,诚信执业,和谐发展,努力把自胜所建设成为业务娴熟、管理规范、办公现代的高层次文明律所。 自胜所执业律师均是执业年限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多人多次被评为“菏泽市十佳律师”、“菏泽市优秀仲裁员”等荣誉,多人被评为“山东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菏泽市法律专家库成员”、“菏泽市牡丹区法律专家库成员” 自胜所成立以来,曾先后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曹县人民政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菏泽市分行、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三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四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五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出租车分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十二汽车运输分公司、菏泽联运公司、山东海扬汉悦印刷有限公司、山东北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办理了许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菏泽仲裁委员会在自胜所设立了 “菏泽仲裁委员会驻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联络处”,这是对自胜所业务的认可,同时也给我所提供了更宽广的执业平台。 自胜所致力于建设自己的品牌文化。《道德经》上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习总书记也曾勉励我们,“梦在前方,路在脚下。自胜者强,自强者胜”。我们拥有自己的logo,并已申请注册商标。我们坚信,凭着对法律的信仰,凭着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凭着一颗赤子之心,我们必将能够谱写自胜人的新篇章!
  • 标准名称: 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
  • 律所电话: 05303130118
  • 公司团队: 9+
  • 成立时间: 2015/11/4 0:00:00
  • 所在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八一路西段03A号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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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介绍

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位于菏泽市昆明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牡丹区委区政府西侧。自胜建所以来始终致力于建立优异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提供优质尽责的服务,同时拓展新的服务领域,使自胜律师始终站在社会经济法律发展的前沿,为客户提供第一时间的法律服务。 品质成就未来,态度决定发展。我们将秉承“专业高效、合作共赢”的服务宗旨,坚持客户至上,塑造品牌形象,始终以卓越的服务品质、勤勉的服务态度,诚信执业,和谐发展,努力把自胜所建设成为业务娴熟、管理规范、办公现代的高层次文明律所。 自胜所执业律师均是执业年限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多人多次被评为“菏泽市十佳律师”、“菏泽市优秀仲裁员”等荣誉,多人被评为“山东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菏泽市法律专家库成员”、“菏泽市牡丹区法律专家库成员” 自胜所成立以来,曾先后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曹县人民政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菏泽市分行、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三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四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五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出租车分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十二汽车运输分公司、菏泽联运公司、山东海扬汉悦印刷有限公司、山东北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办理了许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菏泽仲裁委员会在自胜所设立了 “菏泽仲裁委员会驻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联络处”,这是对自胜所业务的认可,同时也给我所提供了更宽广的执业平台。 自胜所致力于建设自己的品牌文化。《道德经》上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习总书记也曾勉励我们,“梦在前方,路在脚下。自胜者强,自强者胜”。我们拥有自己的logo,并已申请注册商标。我们坚信,凭着对法律的信仰,凭着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凭着一颗赤子之心,我们必将能够谱写自胜人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