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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拆迁律师-办公商厦拆迁承租人能获得哪些补偿

  在单位拆迁中,虽然承租企业并没有房屋所有权,但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有权了解拆迁信息,并依法享有获得安置和补偿的权利。那么,单位拆迁,承租人能获得哪些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企业拆迁律师-单位房屋拆迁承租人能获得哪些补偿

  江苏苏州的岳先生租赁商厦用于单位办公,由于房屋改建,他投资了相当数额的装修装饰费用。该地被纳入征收后,出租人以当初收取的较低租金来抵消岳先生的装修支出,不认可因征收造成的装修损失,也不予补偿。岳先生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江苏的地方性文件规定,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房屋遭遇拆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拆迁时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租赁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租人主张赔偿损失的,根据情形对于装饰装修价值的损失、搬迁损失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奖励费用等予以处理。

  在土地征收中,合法的承租企业有选择拆迁安置方式的权利,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拆迁资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奖励费等。承租企业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补偿部分选择评估机构,并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相关项目的拆迁补偿估价结果提出异议,要求复核。如果房屋所有人和拆迁人达成协议损害了承租人的利益,承租企业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江苏企业拆迁律师-办公商厦拆迁承租人能获得哪些补偿”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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