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商业租赁房产征收拆迁相关问题: “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之不同

作者按

商业地产在建造完成后,房屋所有权人通常会对外出租,换取租赁收益。在面临房屋征收等政策性行为时,承租人作为房屋的使用权人和商业活动参与者,能否享有搬迁费等费用的利益补偿?本期商业租赁房产征收拆迁相关问题系列文章就以此为视角,参照法律规定和实践案例分析不同情形下商业地产的搬迁费等费用的利益补偿。







1 

搬迁补偿的含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在全国各地的征收实践中,也对搬迁补偿项目进行了细化,具体可分为搬迁费、移机费、评估费、签约费、提前签约奖励费及特困补助等。下面着重探讨搬迁费的补偿问题。






2 

搬迁费的计算

此处以北京市各区的具体实践为例,搬迁费主要依据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根据《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十四)规定,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的,搬迁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50元。各区依据房屋征收后补偿方式、搬迁方式的不同,搬迁费的支付方式也存在一定差异。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魏公村小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海政发〔2017〕23号)》的公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支付两次搬迁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搬迁费。而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石政决〔2020〕5号)》中,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搬迁费补偿标准是选择货币补偿的两倍。依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朝政房征字〔2021〕1号)》公示,如被征收人申请征收部门提供搬家服务的,不再享受搬迁费补偿。






3 

搬迁补偿的被补偿主体


(一)有合同约定

有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司法判决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在(2019)鲁01民 12239号“山东金德利集团天桥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与史延菊、济南市天桥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案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政府规划拆迁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费用中,承租人装修投入部分经拆迁部门认定并发放的装修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其他因拆迁安置所产生的补偿及权益归出租人所有。法院认为搬迁费拆迁补偿款、搬迁奖励费及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款属于合同约定的“其他因拆迁安置所产生的补偿及权益”,因而搬迁费、搬迁奖励费归出租人享有。须注意的是,在此案例中法院将搬迁费与移机费进行了明确区分,支持了承租人的移机费补偿。法院认为移机费的基础设施为承租人出资建设,而后拆迁部门依据该基础设施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数额,因此出租人应在所获得补偿范围内对承租人的移机费利益予以补偿。

(二)无合同约定或合同无效

无合同约定或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司法判决支持房屋实际使用人享有设备的搬迁补偿权益及在此基础上计算的部分评估奖、签约奖和搬迁奖。在(2019)沪0112民初30283号“上海俊萍服饰有限公司与上海海星杜行商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中并未对发生征收时房屋的搬迁费进行约定。法院认为在租赁合同当事人对该问题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结合租赁合同剩余期限、拆迁补偿范围以及出租人接受补偿的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认定。承租人作为案涉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房屋内的设备归属于承租人。因案涉房屋动迁,承租人需要搬离自有设备及物品,故有关设备的搬迁补偿应归属承租人。承租人无论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亦或是无效的租赁关系中均应当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导致其不能经营的风险有所预估且自愿承担,当出租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时,承租人应当及时搬离。承租人的搬离行为与出租人应当获得的评估奖、签约奖、搬迁奖实际并无关联,退一步说,即使无承租人的承租行为,出租人仍可获得相应的评估奖、签约奖及搬迁奖。当然考虑到,签约奖和搬迁奖在计算的基数上是包含了归属承租人的设备搬迁补偿,故签约费和搬迁奖的相应部分仍应归属承租人。此案例依据的《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协商搬迁补偿协议》未明确区分搬迁费与设备搬迁费,只对设备搬迁费补偿标准进行规定。


在商业地产征收中,搬迁费、移机费、签约奖励和搬迁奖励等费用支付属于房屋价值补偿的细项。在把握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承租人可获得征收补偿利益,对实务操作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


本系列相关文章:

商业租赁房产征收拆迁相关问题:承租人的装饰装修利益补偿

商业租赁房产征收拆迁相关问题:商业征收中“房屋价值”的确定

商业租赁房产征收拆迁相关问题:商业房产征收中各主体的关系与补偿利益实现

商业租赁房产征收拆迁相关问题:“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之不同





END



特别声明

欢迎转载、分享本网站内容。转载时请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于“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及作者姓名。宸章的资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对某一事件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关 于 宸 章

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并以独特的视角、多元化的经验、分享与合作的态度以及维护客户权益的决心,为商事争议提供解决之道。


作者简介

张钰妍 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法学硕士

执业领域  以商事争议解决、企事业单位合规法律顾问为执业方向

高度责任 完美表现

High Stakes, High  Performance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