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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鹏胜诉宁夏·银川】印刷公司厂房被强拆除,律师介入后法院将确认强拆违法!


【胜诉公告】


宁夏银川某印刷公司的厂房被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为违建后强行拆除,律师介入后法院将该决定书确认违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案情简介】


银川某印刷公司的厂房在与银川XX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后按照规划所建,并办有合法的经由手续,一直正常经营存续至今。现因“退二进三”土地储备工作项目的实施,在未经原告确认、未进行听证程序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XX工业区管委会与XX县综合执法局直接将该公司的厂房认定为违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将厂房拆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无奈下只好寻求律师帮助。


【案件进程】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杨勇律师、俞雪飞律师立即开展工作,与当事人多次沟通。调查期间发现,银川XX工业园区管委会与XX县综合执法局执法目的不当,严重违反法律规定,遂指导二位当事人及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团队指派杨勇律师、俞雪飞律师前去开庭,代理律师经过调查询问,认为案涉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被告的执法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经原被告双方充分的举证质证及激烈的法庭辩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支持了代理律师的观点,认为XX街道办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鉴于《限期拆除决定书》中涉及的建筑物已被拆除完毕,最终法院判决银川XX工业园区管委会与XX县综合执法局联合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行为违法、确认XX工业园区管委会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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