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卖房时因房管局检查不严冒充房主,过户违法

本网消息(曾燕、王张森)近日,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湖南省市依法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张家界市房产管理局确认2012年9月10日,转让位于永定武陵学院302号8栋房屋所有权的行为违法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学中心居委会办公厅第三人高先生、朱先生。

2012年7月31日,原告李金钰与第三人李金钰签订协议,同意将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教学中心居委会武陵学院的8栋302房屋以对方为19.8万元,房屋所有权自双方签字转让之日起转移。第三人李金宇向原告李金宇支付了6万元押金后,向原告借用了房产证原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将其出售给第三人。聚会以更高的价格。高某、朱某夫妇冒充原告,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院认为,被告张家界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房屋过户登记过程中未严格审查案件,违反了建设部相关规定,应撤销该行政行为。但由于该房屋的所有权已被第三人高先生、朱先生善意取得,故应确认其违法。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