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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拆迁补偿律师-拒签补偿安置协议是否会被强制拆除房屋

  江苏赵先生遇到拆迁,补偿标准太低,赵先生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声称超过签协议期限,将会组织强拆,这样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拆迁补偿律师-拒签补偿安置协议是否会被强制拆除房屋

  赵先生在江苏某市内有一处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选择货币补偿的话,拿到手的补偿款要比其他邻居少很多,于是赵先生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为了让赵先生尽快签订协议,声称如果超过签订协议期限,将对房屋直接强拆,到时候没有任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赵先生的房屋与邻居们的房屋建于同一年,装修、新旧程度也差不多,但是补偿款却相差很大,这种情况下,赵先生可以提出异议。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征收方是不能直接强拆的。

  但是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存在强拆的情况。如果发生强拆,不要和强拆方产生正面冲突,对强拆现场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及时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制定最适合的维权方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江苏拆迁补偿律师-拒签补偿安置协议是否会被强制拆除房屋”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王欣宇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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