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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包括什么

拟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拟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拟征地用途;(6)安置途径。公告应当张贴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在拟公告阶段,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发布拟征地公告,并不意味着真正进入正式的征地程序,这时征收尚未开始,征地未审批,这只是一项前置性程序。(2)在拟征地公告阶段,一定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比如整理好自己的权属证书,丢失的证件及时补办,学习一些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在征收过程享有哪些拆迁权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3)在拟征地公告发布后,村民不要盲目跟风,为了提高补偿,抢栽、抢建、抢种,这些都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在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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