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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村违建拆除律师-翻建房屋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

  《限期拆除通知书》作为强制拆除决定的前置程序,必须依法作出,如果制作主体和内容不合法,就可以被依法撤销。那么,拆迁违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甘肃农村违建拆除律师-翻建房屋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

  甘肃陇南的丁先生在经合法批准后在自家老宅基地上建房,有关部门在进行河道整治时,却将其认定为违建,责令丁先生限期拆除建筑,并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丁先生不服该决定,委托了律师维权。

  《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有法定职权并经过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否则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权。

  本案丁先生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基于对公权力机关的信赖修建房屋,不存在违法情况。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未履行调查、核实工作,剥夺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直接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丁先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书》。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甘肃农村违建拆除律师-翻建房屋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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