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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程序-征收集体土地的流程是什么

  很多村民遇到征收土地,却不了解征收集体土地的流程是什么,导致被征收时非常被动,集体土地到底是怎么被征收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征地补偿程序-征收集体土地的流程是什么

  一、发布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由县或者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农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就通告内容征询村民意见。

  二、地籍调查和登记地上附着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同被征收人查明土地的四至边界、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三、拟定“一书四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征询、调查、听证等情况,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应土地方案,并报批。

  四、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用土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收到省或者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发布征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江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

  五、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部门就公告后的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民的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即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七、实施补偿安置方案,按期交付土地。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支付征地补偿款。被征收人按期交付土地。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程序-征收集体土地的流程是什么”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王欣宇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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