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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住宅拆迁补偿律师-房屋拆迁违反“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可以提起诉讼吗

  征收方基于征收目的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但未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助协议,未提供被征收人腾退交付房屋的证据,未经任何法定程序,亦未予以补偿,这种住宅拆迁方式违反了关于强制拆除的相关程序规定,亦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拆迁原则。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福建住宅拆迁补偿律师-房屋拆迁违反“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可以提起诉讼吗

  原告王某在福建省厦门市某镇有住宅房屋一处。2021年,被告某镇政府与原告频繁协商住宅拆迁补偿问题,因被告未提供征收书面文件,没有合法征收程序,双方未达成补偿协议。2022年的一天,被告镇政府直接将原告王某房屋拆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厦门市某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最终法院判如所请。

  本案是原告认为被告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而提起的诉讼。案涉房屋在某村整村改造项目住宅拆迁征收用地范围内,依法可予征收拆迁。被告基于征收目的拆除原告的房屋,但未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提供被征收人腾退交付房屋的证据,未经任何法定程序,亦未予以补偿,这种住宅拆迁方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强制拆除的相关程序规定,亦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拆迁原则。因该拆除行为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依法应确认为违法。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福建住宅拆迁补偿律师-房屋拆迁违反“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可以提起诉讼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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