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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解答征地和拆迁有区别吗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很多人居住的地方需要进行土地征收或者房屋拆迁。而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也认为征地就意味着拆迁,拆迁也就是征地,拆迁和征地并没有区别。但是,在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网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解答征地和拆迁有区别吗

  从目的上来看,征地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1、征地主要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需要,所以进行补偿的原理应当是适当、合理、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其中不掺杂商业性质。

  2、拆迁就目前来说,主要是开发商为了实现某种商业目的而进行的。对于这类补偿的原则来说,主要是保障充分、合理等原则。

  从拆迁对象上来看,征地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1、征地主要是针对所在地区的土地进行的,依据《土地管理法》来进行具体管理和实施。

  2、拆迁针对的是土地上的建筑物,所以主要针对的是地上建筑的拆迁以及具体使用,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进行具体实施。

  征地拆迁的具体程序:

  1、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审批通过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审查申请材料,拟定征地方案;4、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政府;5、得到批准后,公布征地方案;6、进行补偿登记;7、拟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只要针对到的对于相关居民的具体协商处理,就需要按照当地政策来实施。

  其中,涉及到征地部分包含国有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土地。在对于国有土地的征收过程中,主要看的是征收主体具体归属问题,赔偿主体也是针对所有人。而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来说,由于属于集体财产,在进行征收过程中需要有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赔偿费用的分配。同时,如果地上有附着物,应当由附着物的所有人享受相关赔偿。

  在拆迁过程中,主要说的是对地上建筑的拆迁。这时候,就要具体针对所有人归属来进行协商赔偿。在农村地区,对于那些已经到城市定居并且有偿将自己的房屋转让、户籍转出的,是不能够享受到相应拆迁赔偿的。

  综上所述,对于征收和拆迁的不同定义,主要还是具体对象不同来决定的。征收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和政府,拆迁的主体则更复杂一些,大部分是开发商以商业目的来对于某些地区的房产进行开发,但也不排除政府需要对某些地区进行建设需要对一些地区进行拆迁行为的可能。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征地和拆迁有区别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你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杜智君

  文章类型:网站伪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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