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山东拆迁补偿律师-农村拆迁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给补偿合理吗

  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只要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因公共利益或是其他建设行为被征收拆迁,征收方都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以保障其被征收以后的生活需求。那么,房屋拆迁如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重庆旧城改造纠纷律师-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方式

  重庆的谢先生有住宅房屋220平,为国有土地性质,少部分房屋没有证件,现因旧城改造要拆迁,已经公示拆迁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补偿只给安置房,周先生觉得补偿不合理,想要提高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如果征收方以没有产权置换或是政策规定只能以货币形式补偿,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并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重庆旧城改造纠纷律师-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方式”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