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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厂房拆迁律师-厂房拆迁只给货币补偿是否合理

  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那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陕西城中村拆迁补偿律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西安王先生所处市中心的集体土地被征收,由于地处市中心,周边房价普遍高达一万以上。但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远低于市场价,每平方米只按600元进行补偿,王先生希望可以按照国有土地拆迁标准进行补偿,正在与征收部门积极协商。

  法律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执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对于城中村拆迁的房屋补偿,应当充分考虑到当地周边的房产价格。

  本案王先生所在地的周边房价普遍较高,按当前的补偿方案显然不合理,王先生可以与征收部门积极协商,要求提高补偿,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陕西城中村拆迁补偿律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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