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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征收律师-房屋买卖未过户买方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款吗

  张某与方某于2008年6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双方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14年,该房产被纳入拆迁范围,房产登记户主方某与拆迁部门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那么拆迁补偿款究竟归谁所有?没落户的张某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款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房屋拆迁征收律师-房屋买卖未过户买方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款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张某虽然与方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方某交清了全部购房款,但因未过户,张某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

  同时,因所购房屋物权已因拆迁而消灭,则张某已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方某作为涉案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与拆迁部门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有效。

  但是,方某在已收取购房款的情况下,本应及时将房屋过户至张某名下,却因拆迁政策原因而致涉案房屋物权消灭。在此情况下,张某可主张拆迁协议所指向的有证部分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等的拆迁补偿款。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征收律师-房屋买卖未过户买方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款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郝丽媛

  审稿人:董鑫蕊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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