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行使时间有何规定(债权行使期限)
一、债权行使时间有何规定法律主要规定了两类期限:第一、诉讼时效;第二、除斥期间。 根据权利类型的不同,法律对权利的行使主要规定了两类期限。第一类,诉讼时效,主要针对的是债权请求权,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二类,除斥期间,主要针对形成权,比如撤销权,除斥期间并不都一致,具体由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但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年内没有行使,或者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即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行使期限财产保全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有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上述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且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
债权的有效期是2年...但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则该债权永久有效,除非被法院终结执行.欠费6个月会停机,然后对你个人信用有影响。。电信不差这点钱,你可以不交。但你是违反合同,欠费故意不交,要是还更换新地址,就是故意行为,造成电信无法找到你。那样在法律上,算是找到日开始再追究。要是钱不多,劝你补交,欠钱还钱。。省的以后麻烦。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你可以这样理解“债权”和“债权请求权”:合同成立生效,债权人(甲)享有债权,但他要行使“债权”,需要以“债权请求权”的形式来行使“债权”。时间是在约定的履行期限过了之后,诉讼时效之前行使。
抵押合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无须特别规定,依照主债务合同作相应规定即可。 在最高额抵押中,虽然债务是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连续发生,且部分债务已在该期限内被实际履行,但主债务合同仍须规定全部债务在特定的日期以前履行完毕,抵押合同也须相应规定全部债务履行完毕的时间。 抵押合同规定债务履行的期限实际上是确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债务超过履行期而未受偿的,抵押权人即有权要求行使抵押权。 (云贷undai)
法律主要规定了两类期限:第一、诉讼时效;第二、除斥期间。 根据权利类型的不同,法律对权利的行使主要规定了两类期限。第一类,诉讼时效,主要针对的是债权请求权,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二类,除斥期间,主要针对形成权,比如撤销权,除斥期间并不都一致,具体由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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