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超期羁押怎么处理(看守所时间超过刑期如何处理)
一、看守所超期羁押怎么处理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超期羁押,而是正常的办案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一去一回就是两个月,可以退两次,最长四个月。 如果你们认为你亲戚是被误抓,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1如果最后被定罪量刑 依据刑事诉讼法 超出规定的天数折算为刑期 超期羁押一天折算为两天刑期2如果最终被判无罪。依据国家赔偿法 结合人均收入等因素赔偿经济损失
你好,要求变更强制执行措施,或无罪释放。建议及时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调取有利证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辩护人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2、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3、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因为不同阶段的法定期限均不尽相同,即只要超过期限后既不办理延期也不移送下一阶段就属于超期羁押,例如刑事拘留37天后既未批准逮捕也未取保候审、批捕后2个月既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未延长逮捕期限等,这些都是属于超期羁押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没有关于超期羁押所带来刑事诉讼方面法律后果的规定没有具体对造成超期羁押负责的人员在行政法律、执法责任、法律后果方面的规定。
被关在看守所三年一个月多不算超期羁押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1.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羁押犯罪嫌疑人8个月+8日(一个月为30日);2.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6.5个月;3. 一审法院最长羁押期限为20个月+16天;4. 二审法院最长羁押期限为5个月。 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开始,可以最长羁押犯罪嫌疑人39.5个月+24天。三年一个月多还未超期。
二、看守所时间超过刑期如何处理一般实践中很少出现这种情况的,法官判决时候至少也要扣着时间来的。这个法院判决时候判决有罪的话,被多关也是白关了的,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
周六,周日看守所会释放已到满刑期的人。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刑期是从羁押之日起计算。 如果被判刑三个月,但是侦查和起诉就用了三个月,现在法院已经宣判,就属于刑满了。
判决内容会写明,实际羁押之日起计算刑期。意思是从开始刑事拘留就计算被判刑的时间了。如判决2年,已经羁押了1年,那就是再需要收监执行1年就可以了。
这样的情况应当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在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超过了这个时间是违法的。所以,应当向监督看守所履行法律的检察院提出申诉。
是包括在看守所的日子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管是被判处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在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才(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可以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说,在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在判决是被视为刑罚执行时间的,所以,刑期执行过半是包括罪犯在判决前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的。 《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刑之后你可以到监狱探视。探视不局限于家属,朋友也可以。你要等判决之后半个月,到判决的法院刑庭咨询法官,问问他在哪个监狱服刑。然后在工作日到监狱申请探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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