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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江律师:新娘被新郎锤死的故意杀人罪的加重情节

新娘被新郎打死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1月11日凌晨1点左右,新婚夫妇发生了争执。新郎竟然用锤子杀死了新娘,然后向警方自首。有村民告诉记者,之前两人关系不太好。他们是由媒人撮合在一起的,女方要求的彩礼要高得多。事情发生后,这件事对两个家庭的影响都很大。

目前,新郎陈某已被移送汤阴县刑警队,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闻来源:未来网)

故意杀人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它是中国刑法中为数不多的性质最恶劣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见,严重故意杀人罪是可以判处死刑的。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严重行为呢?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故意杀人典型案例可以得出以下行为“情节严重”:

(一)为了谋取财富、通奸、报复正义、毁灭证据、陷害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鄙动机而杀人的;

(2)采用火烧、长期冷冻、饥饿、逐步肢解等极其残忍的方法杀人;

(三)杀害特定目标,如朝夕相处的亲属、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名人等,造成强烈社会震动和恶劣影响的;

(四)造成多人死亡、被害人亲属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行为。

(宋晓江律师供稿-法国评论,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邵阳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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