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未遂,陪同无过——赵某某抢劫无罪辩护案
【摘要】赵某某在校期间见他人有钱被劝说一同参与行动,身上分文未带,手机没电,见同学通过碰瓷方式抢劫他人而无法脱身,且当晚抢劫未遂。
一、基本案情:
2016年12月8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伙同方富华、李泽等人持械到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地区抢劫路人未果。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条文释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
1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主观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三】立案标准
抢劫一次即立案追诉,没有数额要求,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司法解释
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三、辩护效果: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附录1:辩护意见书
赵某某涉嫌抢劫一案——
辩护意见书
尊敬的检察官: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赵杰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赵某某涉嫌抢劫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发现赵某某系抢劫未遂共犯,且系初犯和偶犯,认罪态度较好,系在校学生,建议对赵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其理由如下:
一、案件基本事实。
赵某某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在校学生,家庭贫困。出于羡慕同学有钱,想知道个究竟,当天晚上才一同去,事前不知道其他同学是抢劫,去了之后身上手机没电,又没钱,只能在后面与其他同学保持一定距离,当天晚上只能是抢劫未遂的共犯。
内容如下:
2016年12月8日下午,方富华找到我和我说他前一天弄了5、6仟元都花没了,还说自己经常买新鞋穿,我问他哪里来的钱,他没说,就告诉我说想挣钱就晚上和他去。后来他和我说撞人,说手机坏了要钱,我以为是类似“碰瓷”,谁知道见了才知道他们一上来就打人家,向人家要钱。我没参与(P32)。
2016年12月8日,我们在20时许到三里屯附近……我始终和他们保持很远的距离没上去(P32)……我一开始不知道他们是抢劫,就是想去看看(P33)……我当时手机没电了,也没有钱,只能跟他们在一块(P43)。
二、赵某某系抢劫未遂共同犯罪的共犯。
从起诉意见书和各被告人的供述,2016年12月8日晚上其他五人系抢劫未遂。本案赵某某事前不知道是抢劫,属其他同学上前撞人时,赵某某始终和他们保持很远的距离,仅仅属于抢劫未遂的共犯。
三、本案赵某某属于初犯、偶犯。
综上,本案被告人赵某某系在校学生,出于好奇于2016年12月8日晚上一同参与,去前不知道是抢劫,事中发现是犯罪无法逃脱并且始终与其他五人保持很远的距离,客观方面当晚其他五人系抢劫未遂,赵某某仅仅属于抢劫未遂的共犯。依法赵某某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法定情形,且系初犯和偶犯。建议贵院审查起诉时依法对赵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以上辩护意见,请检察官在对本案起诉前认真考虑并采纳为谢!
辩护人:杨承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录2:不起诉决定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京朝检未检刑不诉〔2017〕12号
被不起诉人赵某某,男,1999年5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412119990513××××,汉族,案发前系北京对外贸易学校学生,出生地安徽省临泉县,户籍所在地安徽省临泉县杨小街乡新集行政村赵庄36号,现住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东海洪村因涉嫌抢劫罪,于2016年12月1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于2017年1月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取保候审,于同年3月1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赵某某涉嫌抢劫罪,于2017年3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月13日告知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听取了被不起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因部分事实不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自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5月10日、自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19日);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自2017年6月11日至2017年6月25日、自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9月3日)。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16年12月8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伙同方富华、李泽等人持械到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地区抢劫路人未果。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印)
邵阳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工程质量不合格是否可以成为拒付工程款的理...
2025/1/27 83第二套首付比例多少,银行提高首付比例的原因
2025/1/27 94法学院培训中心项目获学校终身教育处表彰
2025/1/27 85盈科深圳律师应邀做客腾讯房产《企鹅淘房课》并作法律主题分享
2025/1/27 84拆迁打官司真的打不赢吗,拆迁打官司,真的打不赢吗
2025/1/27 89为什么要找专业的拆迁房屋律师
2025/1/27 81隆安法言l 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亮点及新旧对照表
2025/1/27 87父母的房屋拆迁款女儿有份吗?
2025/1/27 98锚定金融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维护资本市场人民性|盈科金融证券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2025/1/27 86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2025/1/27 96“投资明星演唱会被骗1200万”案发现新证据 受害人提起刑...
2025/1/27 102公司违规对外担保
2025/1/27 92·【国家立法动态】商务部:原油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 即将出台指导意见
2025/1/27 82电厂事故案例心得体会:警惕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025/1/27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