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要求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备案。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3号》的规定,已完成首次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次年起每年4月30日前提交年度备案材料,尽早完成年度备案工作。
中国证监会网站“律师事务所备案”栏目的公示名单及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的审核结果显示,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已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的年度备案!
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法》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备案制度纳入监管范畴。律师事务所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方能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本所完成备案工作后,可为《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中第五条规定的证券活动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上市;
(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
(三)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
(四)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及分拆;
(五)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交易;
(七)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包括后续增发股份);
(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声驰所于2022年3月30日成立了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委员会,委员会的律师均深耕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领域,具备丰富的公司并购、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经验。截至目前在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有11名。
声驰所将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并实现产品市场化、部门专业化、服务团队化,一如既往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本次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后,本所将继续秉持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所内控制度规定,为客户在公司并购、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激励、债券发行、私募基金、股东大会见证等方面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个性化法律服务。
邵阳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工程质量不合格是否可以成为拒付工程款的理...
2025/1/27 77第二套首付比例多少,银行提高首付比例的原因
2025/1/27 87法学院培训中心项目获学校终身教育处表彰
2025/1/27 74盈科深圳律师应邀做客腾讯房产《企鹅淘房课》并作法律主题分享
2025/1/27 80拆迁打官司真的打不赢吗,拆迁打官司,真的打不赢吗
2025/1/27 80为什么要找专业的拆迁房屋律师
2025/1/27 77隆安法言l 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亮点及新旧对照表
2025/1/27 82父母的房屋拆迁款女儿有份吗?
2025/1/27 85锚定金融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维护资本市场人民性|盈科金融证券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2025/1/27 8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2025/1/27 88“投资明星演唱会被骗1200万”案发现新证据 受害人提起刑...
2025/1/27 82公司违规对外担保
2025/1/27 85·【国家立法动态】商务部:原油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 即将出台指导意见
2025/1/27 75电厂事故案例心得体会:警惕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025/1/27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