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于欢案到昆山反杀案,近几年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一直是学界和舆论界关注的焦点。近日,河北省涞源县的一起反杀案件,让正当防卫的认定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而这一案件恰好成为检验正当防卫适用标准的典型。那么,正当防卫如何界定?为您解答。
相识于2月,命案在7月——河北涞源入室反杀案再调查
据新京报讯,小雨和王磊相识于当年2月,命案发生在7月,这5个月中,王磊因追求小雨遭拒,多次骚扰、跟踪小雨至学校、老家。小雨一家人曾数次报警,但未能阻止。直至这次王磊持械翻墙进入王家被反杀,骚扰彻底终结。案发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小雨的父母被羁押在看守所,小雨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小雨认为一家人是正当防卫;王磊的父亲表示,“法律是公正的,杀人要偿命。”
涞源反杀案,能否构成正当防卫?
依据刑法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无论是从王磊进入的地点(即住宅这一公民人身安全的最后屏障)还是从他所采取的袭击方式(即携带凶器针对他人要害部位进行伤害)来看,其行为已经构成对小菲一家三口住宅安宁和人身安全的严重威胁。
在这一阶段,小菲用菜刀刀背击打王磊背部、王新元用木棍和铁锹击打王磊并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有关特殊防卫权的规定,并未超过防卫限度。
但是,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笔者希望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逐渐明朗化。
生活中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否则可能面临种种被动局面,使自己面临巨大的损失。具体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忠明律师供-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邵阳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直播邀请函丨《从事人力资源法律工作的职业发展与实践分享》
2025/3/3 28公司与员工的相爱相杀——以名誉权为视角
2025/3/3 27·【国家立法动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2025/3/3 25《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公布 9月1日起施行
2025/3/3 24中盾热点 | 大叔未偷拍仍遭曝光,女生公开道歉后四川大学回应!“将依规依纪处理”
2025/3/3 26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驾处罚撞伤人的标准是什么
2025/3/3 24黄某某涉嫌诈骗罪案
2025/3/3 26“爱情与经济法:探讨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2025/3/3 24民航局:航班时刻管理新规将于4月1日起实施
2025/3/3 28【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再次重申: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
2025/3/3 21指导案例72号:汤龙、刘新龙、马忠太、王洪刚诉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3/3 2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25/3/3 29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获得理想补偿
2025/3/3 23视点 | 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建议
2025/3/3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