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合江水污染系列案第一责任人涉嫌受贿被起诉

本网消息(黄勤芳、苏茂明)10月11日上午9点,合江水污染第一责任人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水污染系列案公诉案——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原领导黄强涉嫌受贿罪在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贺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强于2013年5月收受时任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队长的赵俊阳5万元现金及烟酒等礼品。随后,他利用职务之便向上级领导汇报,多次邀请贺州市环保局平桂分局局长(正在另案处理)莫思建与赵俊阳共进晚餐求情。因而,莫思建于2013年6月23日向贺州惠威综合选矿厂核发排污许可证,但未整改,未达到领取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合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专家组经研究认定,贺州惠威综合选矿厂铟生产线违法排放污水与合江水污染事件有直接因果关系,是主要污染责任源。对于这起事件。

  还查明,被告人黄强在担任平桂管理区黄田镇党委书记期间,组织建设合谷路、桂东电子科技园道路建设、大桂西湖房地产开发等黄田镇管辖范围内的其他项目。工作组帮助协调征地拆迁、化解群体性矛盾。 2012年春节前和同年中秋节前,收到开发商、施工代表等人的2.4万元善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身份所创造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邵阳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