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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简讯】冠领代理四川西昌行政复议案 成功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还未补偿就要求腾房,不腾房就要打围、断水、断电?四川西昌市的周先生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无奈之下,只能向冠领律所求助,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冠领的王礼律师接受委托,对周先生的案情进行仔细调研,靠自己的专业能力成功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在西昌市某镇,周先生有一处房屋,自2020年末2021年初起被镇政府告知已纳入某建设项目中。
2021年3月2日,镇政府在周先生房屋处张贴了《搬家告知书》,要求张先生在2021年3月5日前腾空房屋并搬离,并称“3月10日后将对拆迁区进行打围”、“3月15日前对拆迁区房屋断水断电”、“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移转房屋手续的,将依法拆除”。
2021年3月15日,镇政府果真对周先生房屋周围实施打围、断水断电等事项。
2021年3月31日,镇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以及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本案进行答复以及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周先生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向西昌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希望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权。
在审理中,镇政府认为:
因周先生(户籍不在本镇)私自非法购买本镇集体土地,违规修建住房,经现场复核确认违建后,要求限期整改,但周先生拒不配合。因此,镇政府对周先生家进行停水并拆除水表,以及断电和打围。
面对镇政府的言辞,冠领律师条理清晰,有理有据:
一、镇政府作出的《搬家告知书》不论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内容上均构成违法。
1、在未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要求周先生搬离,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2、镇政府威胁使用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搬迁的行为违法。
3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镇政府对周先生设定义务的行为超越职权。



二、依据《行政复议法》,《搬家告知书》的作出并无证据、依据。
《搬家告知书》从表现形式上属过程性行政行为,但内容中的打围、断水断电会对行政相对人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且镇政府已经实际实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周先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镇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及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本案进行答复及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视为镇政府在作出《搬家告知书》时,没有证据、依据。
西昌市人民政府经过审理,采纳冠领律师的观点,最终认定:确认镇政府作出的《搬家告知书》违法。
冠领律师提醒:在实际拆迁当中,很可能会有被拆迁人遇到拆迁行为不合法的情况,那么此时就应当及时寻求住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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