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经济犯罪,在单位任职的员工,处在重要的职位,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挪用了公款,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后面还回去就可以了,殊不知已经触犯法律,不过不是所有的情况都会认定为挪用公款罪,要达到立案的标准,那挪用公款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挪用公款罪最新立案标准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 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3、 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三、挪用公款犯罪怎么计算追诉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
1、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2、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邵阳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地方立法动态】北京:公益诉讼守护“夕阳红”
2024/11/2 21中盾党建 | 回首青年时代,习近平:我对自己的首要要求就是“自找苦吃”
2024/11/2 32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房屋拆迁利益应当归属买房人还是卖房人?2017-06-11
2024/11/2 18·【国家立法动态】选举法草案: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
2024/11/2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24/11/2 17中银律师被聘任为北京台资企业协会法律顾问
2024/11/2 252021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2021年离婚财产分割新...
2024/11/2 18两岸律师探讨自贸区时代交流合作
2024/11/2 28最高法出台公司法新司法解释加强股东权益保护
2024/11/2 20月映华诞 博乐金秋——第十二届博饼大会暨“我为祖国庆生”第三季度生日会
2024/11/2 16欠信用卡一万多没钱还怎么办(欠信用卡几万块钱,没
2024/11/2 23盈科与河北银行天津分行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
2024/11/2 21最高检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之张业强等
2024/11/2 16·【地方立法动态】江西推动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 案件相关信息 通过热线可查
2024/11/2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