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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代理河北房屋征收合同纠纷案胜诉

    遭遇强拆后,征收方却不履行协议,十多年维权之路一波三折,且看冠领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成功取得应得的补偿。

房屋征收合同

    2007年,河北一个小城开始了浩浩荡荡的征地拆迁项目,陈峰的家就在征收的范围内,因为补偿安置不合理,陈峰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房屋被征收方强制拆除。陈峰不服,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但彼时的他还不知道,这十几年维权路才刚刚开始。

    针对强拆的诉讼最终被法院认定为合法强拆,虽然拆除行为合法,征地补偿却还没达成一致,于是陈峰再次开始针对补偿进行信访维权,但始终没有结果。

房屋征收合同

    2009年征地项目4期工程公布的征收范围将陈峰的另一套住房也纳入其中,在协商补偿方案的过程中,陈峰第一套房屋的补偿也再次被提起。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确定陈峰的第二套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综合金额共计30.8万元。第一套房屋因补偿未领取,暂时给予陈峰一套三层的周转安置房。

    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陈峰按期搬离了第二套房屋,但补偿款却迟迟没有到位。为此,陈峰多次信访,都没有结果。

房屋征收合同

    直到2016年,陈峰选择提起行政诉讼,却被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起诉。多次信访起诉无果,让陈峰备受打击,甚至一度想要放弃,直到他向冠领律师咨询后。

    冠领律师接到咨询后认真的解答了陈峰的疑问,因为他多次信访维权,产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因此本案并不应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而被驳回。此外,本案是因征收方违反补偿安置协议导致的合同纠纷,不应提起行政诉讼,而应提起民事诉讼,并告诉他本案还有转机。律师的话再次点燃了陈峰的信心,于是他委托冠领律师代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征收方支付协议约定的支付补偿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法庭上,征收方表示经过协商,双方已经认可,给予陈峰的三层周转房已经顶抵第一次及第二次的补偿金额,且该周转房的实际价值还要超出补偿金额,因此协议约定的给付补偿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同时再次主张本案已过诉讼时效。

    冠领律师则一针见血的提出了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抗辩,指出该三层周转房本为第一套房屋的周转用房,并未实际过户至陈峰名下,同时双方亦未有相关协议,不存在顶抵情况。其次,双方依据法律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均应当遵守,现因征收方拒不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义务,故请求法院判决征收方限期支付,并支付违约金。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征收方按照补偿安置协议支付补偿款30.8万元及安置补助费,并支付4258天的违约金42.58万元。

    冠领说法: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补偿安置协议才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唯一依据,双方在签订时应当谨慎,签订过后要严格遵守,对该协议进行更改的,也应当签订书面的新协议。在本案中,征收方主张已用周转房顶抵,但却没有任何合同依据,是无法取得法院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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