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1、事实上的婚姻
之所以把“事实婚姻”放在首位,是因为很多朋友都赞同“事实婚姻”。他们不知道,1994年之后,就没有所谓的“事实上的婚姻”了。从那时起,无论是同居了10年还是20年,都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即使你们有了孩子并且一起生活一辈子,你们也不是夫妻,所以要记住。
目前,婚姻登记(即领取结婚证)是唯一合法的婚姻形式。婚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有其他的形式,无论是宴会、仪式、协议的签署、礼物的赠送,还是同居,除非你们结婚了,否则你们不能成为夫妻。同居,即使有孩子,在法律上也只能称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因此,从同居期间所发生的情况来看,同居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尤其是女性。例如,某天对方说不想和你在一起,他可以随时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夫妻关系,就会有相应的财产分割、过错责任……等。
误解2、经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和结婚一样,离婚也有法律形式。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对所有问题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写一份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明;另一种是只要双方在任何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做出判决。许多人认为“分居两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是错误的。有了这样的理解,可能会导致巨大的错误。例如,你认为你已经和另一个人解除了婚姻关系,然后你又有了另一个人。婚姻构成“重婚罪”。所谓的“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决定离婚的原因之一。简而言之,无论分居多久,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终止。简而言之:你要么有民政局的离婚证明,要么有法院的生效判决,否则就不被视为离婚。
误解3、结婚彩礼被离婚时必须归还
她和我刚结婚不久。为了结婚,我花了成千上万的彩礼和彩金。不到一年,她就要离婚了。所以她应该把彩礼还给我。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想法,大部分情况是彩礼是你自愿给对方的,已经是别人的财产了。并不是说想和你离婚,就必须把它还回去。
误解4、结婚8年后,个人财产将由夫妻共同享有
在这里,我将用最简单易懂的语言解释:婚前一方的房产和财产,如果配偶双方没有约定的,那么房产或财产将永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他的是他的,你的还是你的,不管你们结婚多少年,都不会改变。
误解5、只要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
军人婚姻受到法律更严格的保护,但这并不是说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军人不同意不能离婚的前提是军人没有过错或者不是由于他自己的原因。如果是军人的过错导致另一方离婚,他可以离开。
很多朋友认为,只要是婚后才有的财产,就属于夫妻俩的。这种理解非常普遍。事实上,这不总是正确的。并不是所有的婚后收入都是夫妻共同所有的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残疾人医疗费和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属于夫妻的财产;
误解7、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坚持离婚,在法院驳回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的概率很大,另一方是否同意的影响不大。
误解8、离婚时,出轨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至于有出轨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明确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没有提出法院不予理睬。其次,赔偿范围只能是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上,物质损失一般不存在。虽然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没有明确约定,但一般不超过20万元。
误解9、夫妻间的借款可以不用偿还
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禁止以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割制度,并且可以拥有个人专属财产,这为婚姻借贷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提供了前提,因此婚姻借贷合同的效力应当予以肯定。
误解10、离婚时,谁有钱谁拥有孩子
在实践中,孩子一贯的成长环境、家庭背景等往往成为法官认定监护权归属的依据之一。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有了钱就能拥有孩子的监护权
误解11、如果你先要求离婚,就会吃亏
不是的,这和谁先提离婚没有必然的关系,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中作出让步。
这是一种不公平的家庭观念造成的对法律的误解。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定义。只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没有额外规定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中应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婚姻当事人没有工作,因为他们需要照顾孩子和老人,他们并没有真正参与财富创造的过程。但夫妻之间的分工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分享和处分。
误解13、以孩子为筹码,离婚时可以分得更多财产
这是对婚姻法的误解。首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当事人仅限于夫妻二人,只能在夫妻之间分割。分割前,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应当分割。第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由夫妻双方另行协商或者由法院另行判决。对于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存在支付抚养费的问题。第三,夫妻将财产或者其他财产赠与子女的,也应当是共同财产分割后,一方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应当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混淆。
误解14、假离婚可以避免债务
有的家庭对外欠下巨额债务,夫妻俩巧妙地商量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归另一方所有,认为这样可以避免不还债,但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如果债权人将夫妻起诉到法院,拥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偿还债务,但另一方同意偿还债务但无法履行。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将认定离婚的真实目的是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违法行为。协议是无效的。
误解15、青春损失费
一些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离婚时男方应给予一定数额的青春损失补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发生家庭暴力、重婚、配偶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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