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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就“小区高空抛物”相关法律问题接受安徽电视台记者采访

2015年823日上午,盈科合肥合伙人付磊律师就小区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问题接受安徽广播电视电视台公共频道记者的采访。


付磊律师与记者交谈

据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出现遭遇高空抛杂物,却不能确定元凶来自楼上哪一层的难题,记者咨询付磊律师如果遭遇高空抛物却无法确定出自谁人之“手”该怎么办?


记者采访付磊律师

付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之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最终无法确定侵害人,整栋楼的业主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就等于整栋楼的业主连坐,其他业主往往不服此类生效判决,从而导致类似判决很难执行。针对小区高空抛物频现诉讼纠纷接连不断的问题,付律师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有必要在完善技防的基础上,加强日常巡逻,多做宣传警示。对于经常发生高空抛物的大楼,付律师建议小区住户可考虑集体购买公众责任险,降低此类法律责任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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