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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诗IP周讯(2023年第40期1030)


1.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月2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把专利转化运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实体经济上。

●成立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将专项行动绩效考核纳入国务院督查事项。

●知识产权局支持建设了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

●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实施。

●力争在2025年的年底前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的有效专利全覆盖。

●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在发展目标方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全国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8000亿元。一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专利的企业成长壮大,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加速形成,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超万亿元。

来源: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0/27/art_3295_188286.html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0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1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摘录: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1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上诉案件:

(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行政上诉案件;

(二)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三)重大、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四)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其他案件:

(一)前款规定类型的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对前款规定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再审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三)前款规定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权争议,行为保全裁定申请复议,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报请延长审限等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审理本规定第二条所称案件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知识产权法庭移送纸质、电子卷宗。”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知识产权法庭可以要求当事人披露涉案知识产权相关权属、侵权、授权确权等关联案件情况。当事人拒不如实披露的,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构成滥用权利等的考量因素。”

四、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案件的立案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等依法公开。”

来源:
https://ipc.court.gov.cn/zh-cn/news/view-2600.html

3.公安部:前九月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2.8万起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4日上午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王志忠在会上表示,今年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8万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改善了科技创新生态。

王志忠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作出重大部署。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有力保障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专项打击。深入推进“昆仑”专项行动,聚焦创新驱动,加大对侵害科技创新成果等各类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今年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8万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改善了科技创新生态。

二是依法平等保护。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以公平为基本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知识产权权益依法给予平等保护,连续侦破一批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此,一些外国驻华机构、跨国公司、民营企业等致信公安机关表示感谢。在第四届、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公安机关“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先后被评选为新时代加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事件”、2023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护航行动”。

三是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我们切实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开展“惠民利企”调研走访活动,了解掌握突出问题,畅通线索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和企业关切。指导天津、江苏、四川等地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流动警务站”、“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前哨”、“知识产权云警务室”等,推动完善社会共治格局,为企业专心创业、放心经营、安心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
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23/10-24/10099543.shtml

4.京津冀共建知识产权协同发展首善示范区,专利转化项目居全国首位

10月24日,在“京津冀营商环境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京津冀三地着力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专利技术供给渠道得到持续拓宽,实施三地专利转化专项,累计发布转化项目近3000项,发布数量居全国首位。

按照《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系统谋划的京津冀协同化发展布局,今年7月25日,在2023年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合作大会上,《京津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并提出共建知识产权协同发展首善示范区、先行区的总体目标。

在发布会现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三地人民政府签订《关于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会商议定书》;三地知识产权局陆续签订《京津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6年)》《京津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等系列协议10余项。

通过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三地市场活力得到激发,转化运用效益日益凸显。京津冀三地共建“知识产权交易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搭建“互联网+”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三地科技成果1000余项。依托北京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集聚的优势,三地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北京建设中关村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集服务咨询、资源展示、国际资料查询等功能于一体,助力三地创新主体“走出去”。天津在滨海高新区打造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科创中国”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试点,推动三地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合理流动。

来源:
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698149830169419.html

5.WIPO新上线非专利文献PATENTSCOPE检索

2023年10月1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宣布与出版商IEEE[1]合作,IEEE将提供近500万份非专利文献(Non-Patent Literature,NPL)数据,均可在PATENTSCOPE中检索获取。将NPL纳入专利检索,可以弥补信息差距,深入了解可能尚未申请专利或目前不在专利覆盖范围内、但仍与现有技术相关的创新。将非专利文献纳入专利检索战略有助于更广泛地掌握技术状况,提高全面识别现有技术的可能性。

该功能主要的特点和优点包括:

(1)全面的检索能力:使用PATENTSCOPE的检索功能(包括专用的检索字段),可检索非专利文献的著录数据和全文内容;

(2)国际专利分类号(IPC)匹配:WIPO内部开发的算法可将IPC信息与NPL匹配,增强其分类和可访问性;

(3)结果综合排名:NPL与专利文献一同无缝集成到检索结果中,并根据查询的相关性进行排序;

(4)翻译工具:为便于理解不同语言的文献,WIPO翻译工具支持非专利文献的自动翻译功能。

[1]IEEE 出版了世界上近三分之一的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和电子技术文献。其中包括每年出版的200多种交易、期刊和杂志。IEEE还与John Wiley and Sons, Inc.合作出版技术书籍、专著、指南和教科书。IEEE期刊一直是电气与电子工程、电信和其他技术领域引用率最高的期刊之一。

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Ks-at8_becuLTeFa0GnxOg

6.曾经价值一个亿的中国驰名商标“湘鄂情”如今被670万元拍卖

近日,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发现涉及多个商标类别总计35件“湘鄂情”系列商标被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挂网拍卖,拍卖开始时间为11月23日,起拍价为6708560元。

负责办理本案的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表示,“湘鄂情”系列商标被挂网拍卖的原因是商标所有权人深圳家家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长沙湘鄂情店经营不善,关店后拖欠场地租金,被出租方起诉后判决赔偿570万元。因深圳家家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没有其他财产可执行,法院冻结其名下“湘鄂情”系列商标经评估后挂网拍卖,但起拍价仅为670万元,确实出人意料。

“湘鄂情”作为知名的餐饮品牌,2006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9年成为第一家在国内A股上市的民营餐饮企业。2012年“八项规定”出台,湘鄂情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2014年8月,湘鄂情更名为“中科云网”,全年亏损6.84亿元。为应对兑付危机,中科云网将“湘鄂情”系列商标转让给深圳市家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科云网2015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变更“湘鄂情”系列商标等交易事项的公告》,转让价格为1亿元。

根据公开新闻报道,2018年北京最后一家湘鄂情关闭,2020年中国最后一家湘鄂情在上海谢幕。湘鄂情创始人孟凯对于自己一手打拼起来的“湘鄂情”品牌有太多的意难平,2021年孟凯父子在北京重新开业了“新湘鄂情”,由于疫情的不断反复冲击,于22年初关店停业。原来在京东上售卖“湘鄂情八大碗系列”预制菜的湘鄂情京东自营旗舰店也已经关店。

来源:
https://www.zgswcn.com/article/202310/202310241443481118.html

7.特斯拉啤酒侵权特斯拉未赔偿被强制执行500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00万元,涉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此前,相关管辖权裁定文书显示,特斯拉公司诉称,中饮公司在啤酒及苏打酒产品上使用标识“特斯拉”,构成侵权。中饮公司就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被法院驳回。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称,该案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决中饮公司立即停止对特斯拉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向特斯拉赔偿500万元,后中饮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0241880362979090&wfr=spider&for=pc

8.地标产品名称不能想用就用!某企业擅用“南山荔枝”受罚

不久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下称南山监管局)针对一家擅自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企业发出全国首张针对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并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涉案企业在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在自己注册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突出宣传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相关荔枝产品,违反了《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南山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该案是深圳加强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的一个缩影。2006年,南山荔枝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荔枝品牌。近年来,南山监管局高度重视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通过“四个强化”行动创新保护举措,多角度、多方位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将“荔枝红”擦得越来越亮。

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R4rpB6UcPL2Aa4FnaZeVqw

9.外媒: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数,中国比美“多近80%”

彭博新闻社24日引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跟踪的数据报道说,在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方面,中国相对于美国的领先优势大幅增加。

中国企业和机构2022年申请了29853项人工智能相关专利,前一年为29000项。中国2022年的这一数字比美国的申请量多近80%,当年美国申请数量为16805项,同比下滑5.5%。

日本和韩国也是2022年申请数量领先的国家,分别申请了8870项和7899项人工智能相关专利。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占全球人工智能专利申请的40%以上。

来源: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0809440398199805&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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