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就是今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开市!那么碳排放权交易是什么,有什么意义,企业如何进行碳排放权交易?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官网通知公告截图)
(官网今日交易信息截图)
一、背景概念
想弄清楚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先介绍一下背景概念——碳达峰和碳中和(合称“双碳”)。
碳达峰,就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不再增长,“收支相抵”,达到峰值平台期,而后开始平稳下降、逐步回落。
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
2020年9月22日,中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中和的目标,源于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危机,为了避免气候变化的最坏影响,人类需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根据统计,过去的三十年中全球温度增加的比率非常之高,要将温度增加控制在1.5℃或者2℃度,近十年是最后的窗口机会。如果不做出行动,全面变暖的趋势必将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温控目标存在失败风险。因此,减少碳排放刻不容缓,我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亦责无旁贷。
二、碳排放权交易 — —“双碳”目标的重要实现路径
碳排放权交易,就是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达到控制碳排放总量的目的。通俗来讲,就是把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当做商品来进行买卖,需要减排的企业会获得一定的碳排放配额,成功减排可以出售多余的配额,超额排放则要在碳市场上购买配额,以市场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个企业每年的碳排放配额为1万吨,如果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碳排放量减少为8000吨,那么多余的2000吨,就可以在碳交易市场上出售。而其他企业因为扩大生产需要,原定的碳排放配额不够用,就可以在市场上购买这些被出售的额度。这样既控制了碳排放总量,又能鼓励企业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效等手段实现减排,是实现“双碳”的重要举措和路径之一。市场化交易不但可以快速匹配碳排放权的供需,还可以大大减少行政执法的不确定性,压缩权利寻租的空间。
在这之前,我国已经开始试点,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七个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CO2当量。但中西部地区的碳排放权属于环保局统筹范围,5年的排污许可证到期,是否继续发放具有一定随意性,剩余的排放配额不能交易。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亟待法律规范。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针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排放核查、配额清缴、碳排放权交易等重点问题制定了具体规则。只要是企业隶属于石化、化工、建材、钢铁、造纸、电力、航空等行业,未来就是碳排放交易权的主要对象。按照国外碳排放交易数额来看,重点排放企业的这部分支出将会明显提高。不但是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碳排放交易量更大。
三、如何进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一)交易场所
目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机构”)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履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的职能。
(二)交易方式
碳排放配额(CEA)交易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协议转让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
1、挂牌协议交易
挂牌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大申报数量应当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主体查看实时挂单行情,以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对手方实时最优五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选择,提交申报完成交易。同一价位有多个挂牌申报的,交易主体可以选择任意对手方完成交易。成交数量为意向方申报数量。
开盘价为当日挂牌协议交易第一笔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当日开盘价。收盘价为当日挂牌协议交易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挂牌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之间确定。
2、大宗协议交易
大宗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主体可发起买卖申报,或与已发起申报的交易对手方进行对话议价或直接与对手方成交。交易双方就交易价格与交易数量等要素协商一致后确认成交。大宗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30%之间确定。
3、单向竞价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交易系统目前提供单向竞买功能。交易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卖出申请,交易机构发布竞价公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规定报价,在约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成交。
交易机构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配额有偿发放,适用单向竞价相关业务规定。单向竞价相关业务规定由交易机构另行公告。
4、买卖申报要素
买卖申报应当包括交易主体编号、交易编号、产品代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及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内容。
今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开市,意味着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正式拉开序幕。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深刻影响石化、化工、建材、钢铁、造纸、电力、航空等行业的日常经营,你们准备好了吗?有所准备的,已经进场交易。据悉,今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后,碳配额开盘价为49元/吨。首笔全国碳交易快速撮合成功,价格为每吨52.78元,总共成交16万吨,交易额为790万元,最新价已经较开盘价上涨8.54%。如何在碳排放权交易中做到合法、合规进行,是每一个参与企业应该重点思考和关注的问题。
对于律师而言,服务上述企业,包括在涉及上述企业的投资并购中,碳排放权与交易权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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