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善意取得所有权的要求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素是:
(1)受让方必须通过交易从转让方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必须能够取得所有权,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转让人必须是无权分配人;
(三)转让、处分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
(4)受让人在接收财产时必须善意占有。如果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道也不能知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则视为“善意”;否则,属于恶意,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五)善意受让人取得的动产,必须是按照所有权人的意愿依法从所有权人占有中分离出来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应当取得该财产: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善意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
(2)价格合理转让;
(三)依法应当登记的不动产、动产已经登记,或者不需要登记的不动产、动产已经交付受让人的。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的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财产权利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2。善意取得和善意占有有什么区别?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权占有。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为了转移动产所有权或者设立其他物权的目的而将占有转移给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权分配动产的善意受让人仍可以取得动产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的制度。
3。善意收购是否属于原始收购?
不,善意取得也称为立即取得。无处分权的人将其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受让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权利人失去所有权。是指动产占有人将动产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其他财产权的制度。即使动产占有人无权分配该动产,善意受让人仍可以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原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首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愿为依据而直接取得所有权。物权原取得,又称物权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不依赖他人的权利和意思表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物权。财产权的继承取得,又称财产权的传递,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依靠他人意志的表达而取得财产权。
以上是《法律快报》编辑关于善意取得所有权的要求、善意取得与善意占有的区别等的详细介绍,相信您也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咨询Legal Express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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