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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助力“莲花健康”重整后首起维权之战告捷

德恒助力“莲花健康”重整后首起维权之战告捷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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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诉河南某莲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持续时间长达十余年,案情错综复杂。2020年4月,德恒接受莲花健康委托后迅速组织律师介入,组织收集相关证据、确定诉讼方案。案件2020年6月立案,于近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字号,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至此,维权之战初步告捷。


被告某莲花食品公司未经许可,将“莲花”作为企业字号进行注册,且十余年间大量生产、销售与莲花健康“莲花”牌味精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味精产品,不断模仿、仿冒。被告称其使用“莲花”系因早期企业改制,已获授权,然被告公司成立于2003年,此时微信图片_20200828100047.png驰名商标已经转让至莲花健康,且未获得莲花健康许可,被告所称并无根据,亦未获得法院支持。


德恒指派合伙人黄敏律师以及王永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本案经开庭审理,德恒主办律师与法院专业沟通,也获得了审判法院的高度重视。案件在立案后3个月内获得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莲花健康“莲花”牌味精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立即停止使用带有“莲花”文字的企业名称,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与“莲花”相同或近似字样。德恒律师主要诉求得到支持,客户对律师的专业度高度认可。


作为莲花健康重整后首起维权诉讼,本案历史背景复杂、牵涉面广、影响大,具有重大典型意义。莲花健康成立20多年间,沉浮俯仰,为培养民族品牌,一路艰辛坎坷,涅槃归来,维权之路从本案开始。


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德恒律师愿发挥专业特长,协助莲花健康以及更多的企业以法律的武器维护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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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敏

                                       

合伙人 / 律 师


                                 

黄敏,德恒合肥办公室合伙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科技法等。

邮箱:huangmin@dehenglaw

邵阳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falvzixun)提供邵阳市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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