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安徽棚改纠纷律师-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亲属代签协议有效吗

  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由相关征收部门与房屋或土地所有权人签订。但因某种原因,产权人无法亲自签订需他人代签时,可开授权委托书,并做公证。那么,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亲属代签协议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棚改纠纷律师-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亲属代签协议有效吗

  安徽宿州郑先生的合法住宅年因棚户区改造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补偿过低,一直未签安置补偿协议。征收方于是找到了郑先生的儿子,但签协议时,郑先生的儿子不在家,在其他家属均不知情的情况下,由郑先生的妻子代签了补偿协议。他现在不认可该协议是否能撤销。

  在房屋征收中,能签订补偿协议的人只能是被征收人,即房屋产权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没有明确委托村委会或其他人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且征收方与村委会或被征收人的亲人签订补偿协议时,没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该协议明显违背了被征收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依法撤销。

  因此,父母的房屋征收,子女代签或子女的房屋由父母代签的,只要是非产权人无授权委托书代签的,未经追认,即便代签人是亲属,代签的协议也不发生效力。

  本案中的郑先生不认可补偿,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妻子代签的协议。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安徽棚改纠纷律师-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亲属代签协议有效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

邵阳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falvzixun)提供邵阳市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