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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以审查补偿协议为由十余年不予安置,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获安置判决

  “这块地,当年就是村里的一个深坑,夏季是雨水积成的池塘,冬季是垃圾存放处。当年别人家把我们家原本的宅基地占了,村里就把这块地给了我家。我们自己垫土、建房,就这么过了半辈子。”2021年,冠领律师在天津东丽某村查看现场时,房主于秀丽说。

【胜诉故事】以审查补偿协议为由十余年不予安置,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获安置判决-1

  于秀丽所有的这套房屋因长时间没有住人,尽显荒凉。她站在院中,盯着房屋的一角说,“其实我这个外嫁女本来是没有拆迁利益的,2008年,村里和我母亲签署了《安置补偿协议》。当时我母亲已经80多岁了,她怕有什么意外,就留下遗嘱让我继承这套房,拆迁利益由我领取。我母亲去世以后,村里重新和我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的事情您都知道了。”

  之后,因有人在房屋拆迁评估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拆迁主管部门决定对整个村庄的房屋情况、协议情况进行审核,所有人都没有得到安置补偿。直至2021年,作为拆迁实施部门的街道办对村民的答复还是继续等待。

  深感等待无望的于秀丽决定寻求律师帮助。她通过多方咨询,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的李潇月律师向她详细地分析了案件的情况,并去往当地实地勘查。

  “进行诉讼或可有效解决,”冠领律师了解情况后,向于秀丽建议道。正有此意的于秀丽正式委托了冠领律师承办此案。

  历经一审、二审,法院作出了《行政判决书》,通过判决书的形式否认了街道办因审核协议而不进行安置补偿的抗辩理由。但判决书下达之后,街道办仍拒不履行补偿职责。经过强制执行程序,街道办才作出了《答复书》,其中依旧载明:“涉案协议正在审核中,待审核结束后,将依照审核结论作出处理。”

  看到街道办如此作为,冠领律师与于秀丽一致认为应该继续诉讼。

【胜诉故事】以审查补偿协议为由十余年不予安置,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获安置判决-2

  在这起履行法定职责案中,被告街道办坚称,其一,其已经履行了审查职责,街道办作出《答复书》时确实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审核拆迁补偿协议。其二,案涉房屋属于违法建设,根据拆迁文件规定,未经乡镇等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住宅房屋不能还迁安置,街道办有权对错误的拆迁协议予以纠正。

  对此,冠领律师辩称:

  其一,原审法院就主管部门的审核事宜进行了释明,作出了判决,责令街道办就案涉房屋拆迁补偿事宜重新作出答复,可被告所作答复并未受到原判决所载明内容的约束,系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其二,原告建房时经过村委会的同意,且为唯一住房。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赖,就案涉房屋签订补偿协议并搬离、交给街道办拆除案涉房屋,现街道办单以案涉拆迁补偿协议违反拆迁政策为由终止履行,不利于原告信赖利益的保护。

  案件审理过程中,委托人为自己遭遇的居住困难和委屈几度落泪。幸而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街道办作出的《答复书》,责令街道办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予以还迁安置,笑容才重新浮上委托人的脸庞。(文中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胜诉故事】以审查补偿协议为由十余年不予安置,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获安置判决-3

【胜诉故事】以审查补偿协议为由十余年不予安置,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获安置判决-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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