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公布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认证标准》)中,除了对企业内部控制和进出口业务管理等提出合规要求外,还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守法规范”纳入考核事项,且对于此两项的要求更为严格,因为其赋分项只有“达标”和“不达标”两项,即企业要么完全符合认证标准要求,要么“一票否决”,无法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故本文对《认证标准》中的财务状况、守法规范项目进行简要解读。一、财务状况标准新《认证标准》简化了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要求,只关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率两项内容。
一、财务状况标准
新《认证标准》简化了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要求,只关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率两项内容。
(1)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申请高级认证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高级认证企业复核的,企业应当提交最近一次认证或者复核后每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如企业提交的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不能提交审计报告的,则为不达标。
(2)资产负债率
新《认证标准》要求企业无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超过95%情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以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数据的期末值为准)。
此要求较上一版《认证标准》中“综合财务状况”的计算更为简便,且更易达到。
二、守法规范标准
新《认证标准》中的“守法规范标准”在“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中都有涉及,包括9条数十个分项,内容涵盖“人员守法”、“企业守法”、“注册信息”、“进出口记录”、“申报规范”、“传输规范”、“税款缴纳”、“管理要求”、“外部信用”等方面。
主要要求包括:
1. 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与实际相符
2. 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2年内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 企业2年内有进出口活动或者为进出口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且无违法海关管理要求的情形
4. 企业1年内无因进口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5. 上年度以及本年度1月至上月没有超过法定缴款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
6. 上年度及本年度1月至上月未发现报关单涉税要素申报不规范问题等。
特别是以上4-6项,为新《认证标准》调整或增加的内容,无论是准备申请认证的企业还是已经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企业,均应高度重视,一旦触及,将导致认证失败或丧失来之不易的认证资质。
目前笔者团队已经接到多家高级认证企业咨询,因管理不慎发生“滞纳金”而遭到海关质疑,可能面临降级。
此外,各单项标准中还对企业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次数及罚款金额有具体要求,企业如有疑问,建议详细查阅《海关高级认证标准》(含通用及单项标准),核实确认。
三、律师提醒
《海关高级认证标准》中共32项,百余个分项,其中“内部控制”与“贸易安全”类标准均属于“可改进项”,企业可以在认证准备过程中予以规范改进,即便在海关认证时略有不达标情形,亦只扣1分,并不影响总体认证;但“财务状况”与“守法规范”类标准取决于企业以往的经营管理情况,在认证时已为既定事实,无法调整,且为“一票否决项”,将严重影响企业认证资质的获取和保留。
建议所有有意向成为和已经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企业,均应高度重视此两类标准的最新要求,在日常经营中加以关注,避免出现不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情形而影响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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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 怡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孙怡,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海关及税务法律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国际经济特许人才专家库”首批成员。
孙怡律师累积十余年涉海关与国际贸易法律实务经验,精通海关关税、监管、稽查、企业管理等业务相关执法政策,熟悉国际贸易与融资交易实务,执业以来专注于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关务与财税合规、进出口企业涉税争议解决、海关AEO认证辅导、海关稽查应对、海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代理、走私犯罪辩护、跨境电商全流程法律服务、国际贸易与贸易融资诉裁代理、进出口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
擅长领域:海关法 税法 国际贸易 争议解决
手机:1386486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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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刑事刑法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falvfatiao)提供邵阳市刑事刑法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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